北京市區各界人民代表會議組織通則第六條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文件彙集第三輯》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04352
颗粒名称: 北京市區各界人民代表會議組織通則第六條
分类号: D677.19
页数: 2
页码: 72-73
摘要: 北京市區各界人民代表會議組織通則第六條。
关键词: 地方政治 重庆市 人民代表会

内容

區各界人民代表會議,經市人民政府批准,得代行區人民代表大會的如下職權:
   一、聽取與審查區人民政府的工作報告。
   二、建議與决議有關各該區的市政興革事宜。
   三、選舉區人民政府區長、副區長、委員,組成區人民政府委員會。
   四、向人民傳達、解釋區各界人民代表會議的决議案,並協助區人民政府動員人民推行各項工作。

知识出处

文件彙集第三輯

《文件彙集第三輯》

文件彙集第三輯详细介绍了1950年重庆市地方政府的文件汇集以及管理。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