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幫助災民外移和囘鄉生產的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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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文件彙集第三輯》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04342
颗粒名称: 關於幫助災民外移和囘鄉生產的指示
分类号: D677.19
页数: 2
页码: 67-68
摘要: 災區主要是發動羣衆生產自救,使災民就地得以安置。但對某些重災地區二三年内無法從事農業生產,或副業生產基礎薄弱,就地安置確有困難,必須外移者予以適當照顧是完全應該的;但不慎重的發給證明,助長災民盲目逃荒現象,必須防止。
关键词: 地方政治 重庆市 灾民外移

内容

為幫助重災區部份災民外移或囘鄉生產,經中財委核准予以四成購票乘車,業由鐵道部令示各有關路局、各地應認真執行外,並作下列補充指示:
   一、災區主要是發動羣衆生產自救,使災民就地得以安置。但對某些重災地區二三年内無法從事農業生產,或副業生產基礎薄弱,就地安置確有困難,必須外移者予以適當照顧是完全應該的;但不慎重的發給證明,助長災民盲目逃荒現象,必須防止。
   二、勸導外逃災民囘鄉生產是克服災荒縮短災期的基本辦法。在自願原則下,應使其有組織的及時遣送,若原籍積水仍不能從事農業生產者亦須輸送就近有荒可墾地區進行生產,或從開展社會互濟中予以安置。
   三、災民外移或囘鄉生產一般准予四成購票乘車至其目的地最近車站。對確無法自籌路費者,得按下列辦法進行補助:
   (1)普通補助:由政府支付四成車費。
   (2)特別補助:除按普通補助外,並按路程酌情補助生活費,但每人每日不得超過小米一斤。
   四、災民外移或回鄉生產要加強組織,盡量集體行動,着人帶領以利鐵道運送。若屬零星者由鐵路局統一製定乘車優待證,各有關政府,可向附近鐵路管理局領取使用;但享受四成乘車優待者須經區政府證明縣(市)政府審查發給,享受普通或特別補助者須經縣區政府證明,專署(省轄市)或專署指定之縣政府審查發給。持證得向附近車站辦理換票手續。
   五、政府墊付之車費及生活費,應由各地救濟糧項下調劑使用;如不𢾾應用時,得另請核撥。
   六、對災民乘車各地政府應加強組織教育並發給災民一定標記,於乘車時事先與附近路局取得密切聯系,維護乘車秩序以策安全。
   七、災民不能乘坐快車,其乘坐之車輛及車次由鐵路局酌情指定。
   以上各端施行期間至本年六月底止,除乘車路線根據鐵道部規定隨文附發外,希遵照辦理為要!
   附:鐵道部關於優待災民乘車路線範圍的規定
   一、下列鐵路路線及車站定為特定災區範圍: 1、京漢線:新鄉大智門站(漢口)間各站,包括支線。
   2、津浦線:濟南浦口間各站,包括淮南線及各支線。
   3、隴海線:連雲洛陽西站間各站。
   災民在上述特定災區内之鐵路各站互相間乘車,及由特定災區内各站乘車至全國鐵路各站,均可享受四成乘車優待。
   二、外逃災民囘鄉生產符合下列指定路線者,可享受四成乘車優待。
   1、由隴海線潼關以西各站(包括潼關站)至特定災區内鐵路各站。
   2、由同蒲線南北段各站及石太線娘子關以西各站(包括娘子關)至京漢線新鄉北京間各站、石太線娘子關以東各站、石德線各站、京山線北京唐山間各站(包括唐山)、京古線各站、津浦線徐州(包括徐州站)天津間各站、膠濟線各站。
   3、由京綏線東園包頭間各站至京綏線南口(包括南口)北京站間各站、京漢線北京新鄉間各站(不包括新鄉)、石太線娘子關以東各站、石德線各站、津浦線德州(不包括德州)天津間各站、京山線北京唐山(包括唐山)間各站、京古線各站及所屬支線各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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