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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第二十四條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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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文件彙集第三輯》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04303
颗粒名称: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第二十四條
分类号:
D677.19
页数:
1
页码:
52
摘要: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第二十四條。
关键词:
地方政治
重庆市
土地改革
内容
華僑所有的土地和房屋,應本照顧僑胞利益的原則。由大行政區人民政府(軍政委員會)或省人民政府依照本法的一般原則,另定適當辦法處理之。
知识出处
《文件彙集第三輯》
文件彙集第三輯详细介绍了1950年重庆市地方政府的文件汇集以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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