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條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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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文件彙集 第二輯》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04244
颗粒名称: 第七條
分类号: D921.12
页数: 1
页码: 6
摘要: 中南军政委员会组织条例(草案)第三章组织第七条。
关键词: 中南军政委员会 组织条例

内容

第七條本會根據工作需要,分設各部門,其規定如左:
   (一)關於政法方面:設民政部、公安部、司法部,并於民政部下,設民族事務委員㑹。
   (二)關於財經方面:設財政部、重工業部、輕工業部、貿易部、交通部、農林部、水利部、勞動局、合作事業局。
   設財政經濟委員會,指導以上各部、局工作,并得對其所屬各部局及其下級機關頒發决議和命令并審查其執行。
   關於郵電、鐵路、航空、銀行、海關及其他劃歸中央經營之企業,均由中央直接領導,并受本會之指導。
   (三)關於文教方面:設文化部、教育部、衛生部、新聞出版局。設文化教育委員㑹,指導以上各部、局之工作,並得對其所屬各部局及其下級機關,頒發决議和命令,并審查其執行。并得於文化部下,設文物保管委員會。
   關於中央直屬之學校、醫院、圖書館、博物館以及全國性的國營文化企業,均由中央直接領導,并受本會之指導。
   (四)設土地改革委員會,負責硏究土地改革法令,並得對其下級機關頒發决議和命令,并審查其執行。
   (五)設人民監察委員㑹,負責監察所屬各級政府機關和公務人員是否履行其職責。

知识出处

文件彙集 第二輯

《文件彙集 第二輯》

《文件汇集第二辑》主要介绍了华东军政委员㑹组织条例;中南军政委员会组织条例;关于华东军政委员会工作任务;华东军政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对饶主席工作任务报告的决议;中南区一九五〇年的工作任务;关于目前西北地区的工作任务;西北军政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彭主席报告的决议等七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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