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條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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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爲什麽小學要實行五年一貫制》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03989
颗粒名称: 第十二條
分类号: G629.20
页数: 2
页码: 41—42
摘要: 小学暂行规程(草案)第三章设置、领导第十二条。
关键词: 小学教育 教育政策 暂行规程

内容

第十二條小學的設立、變更,停辦,依照左列的規定辦理:
  一、市、縣所辦小學的設立、變更、停辦、由市、縣人民政府敎育行政部門决定。
   二、羣衆所辦小學的設立、變更、停辦,分別由區、鄕、鎭、街、村人民代表會議决議,報請市、縣人民政府敎育行政部門核定。
   三、機關、團體、學校、公營企業所辦小學的設立、變更、停辦,由各該設立者報請上級核准,並報吿所在市、縣人民政府敎育行政部門備案。
   四、私人或私人團體所辦小學的設立,變更、停辦,依照私立學校暫行管理辦法的規定辦理。

知识出处

爲什麽小學要實行五年一貫制

《爲什麽小學要實行五年一貫制》

出版者:西南軍政委員會文敎部

《为什么小学要实行五年一贯制》主要描写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五章文化教育政策;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关于政务院公布改革学制的决定的谈话;为什么必须改革学制;学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和新学制的基本精神;为什么小学要实行五年一贯制;怎样实现小学的五年一贯制;新学制中五年一贯制的优越性;首都五年一贯制实验班教师座谈五年一贯制;七岁儿童的特点;小学暂行规程等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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