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設置、領導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爲什麽小學要實行五年一貫制》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03987
颗粒名称: 第三章 設置、領導
分类号: G629.20
页数: 3
页码: 41—43
摘要: 小学暂行规程(草案)第三章设置、领导。
关键词: 暂行规程 领导

内容

第十一條小學由市、縣人民政府統籌設置。
   第十二條小學的設立、變更,停辦,依照左列的規定辦理: 一、市、縣所辦小學的設立、變更、停辦、由市、縣人民政府敎育行政部門决定。
   二、羣衆所辦小學的設立、變更、停辦,分別由區、鄕、鎭、街、村人民代表會議决議,報請市、縣人民政府敎育行政部門核定。
   三、機關、團體、學校、公營企業所辦小學的設立、變更、停辦,由各該設立者報請上級核准,並報吿所在市、縣人民政府敎育行政部門備案。
   四、私人或私人團體所辦小學的設立,變更、停辦,依照私立學校暫行管理辦法的規定辦理。
   第十三條市、縣或羣衆所辦小學以所在地地名爲校名。例如某某街小學或某某村小學。同街同村有兩校以上的,以第一、第二等順序分別。市、縣內地名有相同者,由有關市、縣人民政府叧行調整校名。機關、團體、學校、公營企業所辦小學的校名,由設立者自定。私人或私人團體所辦小學,用特定名稱,上加“私立”二字。
   第十四條小學不論公辦或私立的,都由市、縣人民政府敎育行政部門統一領導。機關、團體、學校、公營企業所辦小學的人事、經費等日常行政事項,由設立者領導。
   第十五條市、縣得按照行政區劃和小學分佈的情况,選擇區內一所或兩三所基礎比較好、地點比較適中的小學爲中心小學。在敎育行政部門領導和工會協助下,組織區內各小學進行業務硏究、政治學習,並交流經驗。
   第十六條小學應於每學期開始時製定工作計劃,學期末進行總結:並應將工作計劃和工作總結報請其直接領導的敎育行政部門審核備案。
   第十七條小學應在每學期開始後兩個月內將敎師名册、兒童名册及其他統計表册報請市、縣 人民政府敎育行政部門備査。

知识出处

爲什麽小學要實行五年一貫制

《爲什麽小學要實行五年一貫制》

出版者:西南軍政委員會文敎部

《为什么小学要实行五年一贯制》主要描写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五章文化教育政策;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关于政务院公布改革学制的决定的谈话;为什么必须改革学制;学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和新学制的基本精神;为什么小学要实行五年一贯制;怎样实现小学的五年一贯制;新学制中五年一贯制的优越性;首都五年一贯制实验班教师座谈五年一贯制;七岁儿童的特点;小学暂行规程等相关内容。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