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調劑學》 图书 |
唯一号: | 230020020230003891 |
颗粒名称: | 第十章 藥用的水 |
分类号: | R942 |
页数: | 1 |
页码: | 36 |
摘要: | 在配制药剂时,对于所用水的温度常有规定,如冷水指与室温同温,湿水指60—70℃,为皮肤可耐受之温度,热水指90℃以上不到100℃,皮肤对此温度不可耐受,沸水指100℃时之水。 药用水必须非常纯净,细菌及矿物质皆不应含有,为适合我国国情,凡对水内常含矿物质不起化学变化的药剂配制,可使用普通饮用之冷沸洁水,以求经济,否则应使用一次蒸溜水(即初蒸溜水Single destilled water),作注射剂须使用重蒸溜水(Double distilled water)。 |
关键词: | 调剂学 药用水 药剂配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