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社會主義經濟建設参考資料 第四辑》 图书 |
唯一号: | 230020020230003441 |
颗粒名称: | 蘇聯集體農莊初期的收入分配形式 |
分类号: | F323.8 |
页数: | 15 |
页码: | 156—170 |
摘要: | 一九三一年三月,苏联第六次苏维埃代表大会通过了一个决议,规定了劳动日为集体农庄的劳动尺度和消费尺度。斯大林同志所发现的劳动日,是这样一种计算劳动和支付工资的形式,它既符合于合作社集体农庄企业的性质,又是争取在社会主义的基础上改造个体小农经济并使农民劳动者变成自觉的、积极的共产主义社会建设者的有力积杆之一。 |
关键词: | 集体农庄 收入与分配 |
出版者:西南人民革命大學
《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参考资料第四辑》原拟选用联共(布)党第十五、十六两次代表大会决议案及一九三〇年三月十五日联共(布)党中央关于反对歪曲我党集体农庄运动路线的决议,因缺原文,未能如愿。又拟选载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中共中央关于春耕生产给各级党委的指示及一九五三年三月廿六日“人民日报”社论:“领导农业生产关键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