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社會主義經濟建設参考資料 第四辑》 图书 |
唯一号: | 230020020230003438 |
颗粒名称: | 關於集體農莊標準章程 |
分类号: | F302.2 |
页数: | 23 |
页码: | 131—153 |
摘要: | 一九三五年二月十七日经苏联人民委员会与联共(布)党中央共同批准集体农庄标准章程。这是一个具有很大政治意义与经济意义的文献。本章程与一九三〇年公布的农业社会化时期的章程有很大区别。后者实施于展开大规模集体化运动的时期,所以它的基本精神是在指给农民建设集体农庄的道路,指出应如何把土地、劳动力和生产手段组织起来,以便进行集体生产,但是在生产组织方面,则仅提到一些基本原则问题。 |
关键词: | 农业集体化 集体农庄 |
出版者:西南人民革命大學
《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参考资料第四辑》原拟选用联共(布)党第十五、十六两次代表大会决议案及一九三〇年三月十五日联共(布)党中央关于反对歪曲我党集体农庄运动路线的决议,因缺原文,未能如愿。又拟选载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中共中央关于春耕生产给各级党委的指示及一九五三年三月廿六日“人民日报”社论:“领导农业生产关键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