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條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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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人民民主政權建設文件彙集》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03364
颗粒名称: 第七條
分类号: D630.1
页数: 1
页码: 371
摘要: 重庆市区人民政府暂行组织规程第七条。
关键词: 重庆市 人民代表会议 组织通则

内容

第七條區人民政府得根據區之大小及實際需要,建立工作機構,原則上規定如左:
  1.設祕書室及民政、文敎、衞生、工商、財糧、調解、建設等科,如工作需要並經市人民政府批准,得予增減之。
  2.根據本市各區具體情况,城區的區與郊區的區應有所不同,城區區人民政府卽等於基層政權,區以下得視工作需要,可在各公安派出所設行政幹事一至三人;郊區區以下得設鄉(鎭)或行政村,其組織規程另訂之。

知识出处

人民民主政權建設文件彙集

《人民民主政權建設文件彙集》

出版者:西南人民出版社

西南自解放以来,由于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并经过广大人民羣衆的努力,已将人民的各级政权先后建立起来了。各地在开展这一民主政权建设的工作中,均具有很大的成绩。今后爲了更好地巩固这一成绩,进一步的加强这一工作,就必须使广大人民普遍地对人民民主政权的建设具有更明确的认识,使各级政权工作干部在这一问题的理论政策水平上能有更好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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