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條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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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人民民主政權建設文件彙集》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03346
颗粒名称: 第五條
分类号: D630.1
页数: 2
页码: 367-368
摘要: 重庆市区各界人民代表㑹议组织通则第五条。
关键词: 重庆市 人民代表会议 组织通则

内容

第五條區各界人民代表會議的參加單位及名額的分配,第一屆由區人民政府邀集本區內的人民團體等代表組成之區各界人民代表會議籌備委員會商定,以後由區人民政府與上屆區各界人民代表會議協商委員會或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協商委員會或常務委員會)商定,均經市人民政府批准之。區人民政府之代表,由正副區長、公安分局局長等充任之。
   區內各人民團體、各機關和各部隊的代表,由各人民團體機關、部隊自行選派之。 不屬於上列組織之居民代表,由居民推選或選舉之。少數民族代表,由區內少數民族之居民單獨推選或選舉之。
  特邀代表,經區人民政府和籌備委員會或協商委員會(或常務委員會)商定,由區人民政府邀請之。市各界人民代表會議之代表,得分別列席其所在區之區各界人民代表會議。

知识出处

人民民主政權建設文件彙集

《人民民主政權建設文件彙集》

出版者:西南人民出版社

西南自解放以来,由于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并经过广大人民羣衆的努力,已将人民的各级政权先后建立起来了。各地在开展这一民主政权建设的工作中,均具有很大的成绩。今后爲了更好地巩固这一成绩,进一步的加强这一工作,就必须使广大人民普遍地对人民民主政权的建设具有更明确的认识,使各级政权工作干部在这一问题的理论政策水平上能有更好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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