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八條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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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人民民主政權建設文件彙集》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03296
颗粒名称: 第三八條
分类号: D912.3
页数: 1
页码: 257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第三八条。
关键词: 土地改革法 土地改革

内容

第三八條凡在本法公佈後開始施行土地改革的地區,除本法第三十五、第三十六及第三十七條所規定之地區外,均須按照本法施行。各地何時施行土地改革,由各大行政區人民政府(軍政委員會)及省人民政府以命令規定並公佈之。

知识出处

人民民主政權建設文件彙集

《人民民主政權建設文件彙集》

出版者:西南人民出版社

西南自解放以来,由于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并经过广大人民羣衆的努力,已将人民的各级政权先后建立起来了。各地在开展这一民主政权建设的工作中,均具有很大的成绩。今后爲了更好地巩固这一成绩,进一步的加强这一工作,就必须使广大人民普遍地对人民民主政权的建设具有更明确的认识,使各级政权工作干部在这一问题的理论政策水平上能有更好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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