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决執行政務院關於人民民主政權建設工作的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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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人民民主政權建設文件彙集》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03253
颗粒名称: 堅决執行政務院關於人民民主政權建設工作的指示
分类号: D630.1
页数: 6
页码: 228-233
摘要: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四月二十四日发出“关于人民民主政权建设工作的指示”,要各级人民政府遵照执行。并要各大行政区,中央直属省、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将指示内各项工作执行的情况,于今年五月底、十月底分两次报吿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 五月底的报吿只能反映各地政权建设工作的现况;十月底的报吿,则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在这五个月里有计划地并且积极地执行政务院的指示,有进一步的成绩收获。
关键词: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 民主政权 工作指示

内容

( 一九五一年五月三十日內務部) 政務院四月二十四日發出“關於人民民主政權建設工作的指示”,要各級人民政府遵照執行。並要各大行政區,中央直屬省、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將指示內各項工作執行的情况,於今年五月底、十月底分兩次報吿中央人民政府內務部。 五月底的報吿只能反映各地政權建設工作的現况;十月底的報吿,則要求各級人民政府,在這五個月裏有計劃地並且積極地執行政務院的指示,有進一步的成績收穫。
   一年作兩次這樣工作的報吿,不只今年應如此,以後也應如此。 一年多來,人民民主政權建設工作成績是很大的,人民已經或正在起來,通過人民代表會議掌握着自己的命運。但是,有些地方“對政權建設工作的忽視現象仍然存在”,他們還沒深刻了解“‘革命的根本問題是政權問題’。革命首先是要打倒反動政權,接着就在被粉碎的舊政權的廢墟上建設人民的新政權,大力領導人民鞏固革命的勝利,亦卽鞏固人民民主專政,從而保障國家和人民經濟事業的改進及其順利的發展。”
   劉少奇副主席在北京市第三屆人民代表會議上着重地指出: “人民代表會議與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我們國家的基本制度,是人民民主政權的最好的基本的組織形式。我們的國家就是人民代表會議與人民代表大會制的國家。……各級人民政府,各民主黨派,各民主階級的人民,都應該依據共同綱領和中央人民政府頒佈的法令按照各個地方實際可能的情况,積極地努力地把各級人民代表會議實際地而不只是形式地建立起來,使它在政治上和組織上更廣大更密切地聯系各民主階級的人民羣衆,在組織形式上也逐步地使它完備起來,使目前的各級人民代表會議能够在最近幾年內逐步地過渡爲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完全能够代表人民行使各級政權的人民代表大會。這樣,就能依靠人民代表會議與人民代表大會這一個有偉大功效的制度,把全國人民緊密地團結在各級人民政府的周圍,在中央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之下,形成爲一個強大的統一的力量,去履行我們全國人民迫切需要履行的建設任務和國防任務。……” 說是“國家的基本制度”,“基本的組織形式”,就是說:我們國家有各樣的制度,而人民代表會議和人民代表大會的制度則是基本的,基本的制度沒建設好,其他的制度就缺乏領導與保障。我們的國家有各樣的組織,而人民代表會議和人民代表大會的組織則是基本的,基本的組織沒建設好,其他的組織也將因無所附麗而難於發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建設,是依靠這個基本制度與基本組織形式的。廣大人民對於這個基本制度與基本組織形式,非常擁護,他們感到有了這個,才是眞正的翻了身,才是自己掌握了自己的命運。然而,有些政府工作人員,對這一基本制度和基本組織形式,却採取了忽視態度,沒有及時地緊緊抓住並依靠羣衆的積極性,積極地開展這一工作,因而使得政權建設工作的開展,還遠趕不上廣大人民的要求和需要。 劉少奇副主席說:“有些政府工作人員是不大願意召開人民代表會議的,他們習慣於少數人包辦一切,而不習慣於和人民的代表商量辦事,他們認爲召開人民代表會議‘太麻煩’,他們藉口‘工作太忙’,或又藉口‘沒有事’,而不召開人民代表會議。對於這些人,必須由上級加以督促。否則,他們就不按規定時間召開人民代表會議。對於沒有充分理由而不按規定時間召開人民代表會議者,應給以批評以至處分。……各級人民代表會議不論有事無事都應按期召開,‘工作太多’更應召開,以便動員更多的人民和團結人民中的積極分子把這些所謂太多的工作分頭地去做好。……在一切通常的情况下,均必須遵守我們國家這項重要的制度,按期召開各級人民代表會議。……” 許多事實證明:凡是召開了人民代表會議且開的好的,人民掌握了政策,把政府的工作當做自己的工作,起勁地幹,他們熱烈接受政府的領導,並能提供很多意見,充實政府的領導;工作的執行,不僅有出人意料的成績,而且很少出偏差。這些事實,教訓了不少幹部,他們有的說:“這樣的會,開得太遲了”;“通過代表會,事情好辦多了!”有的說:“老百姓的辦法眞多!”也有的說:“想不到他們這樣大胆!”(不是人民大胆,而應是不肯和人民的代表商量辦事的人大胆!)
  雖然如此,“習慣於少數人包辦一切,而不習慣於和人民的代表商量辦事”的某些工作人員,不是一次二次的經驗所能改變的;人民及人民代表也還不習慣於責備政府爲甚不召開人民代表會議?爲甚不把已做的某項重要工作提出報吿,請求審查;爲甚不把將做的某項重大工作提交討論?甚至還不習慣於在代表會議上知無不言,言無不盡地進行審查與批評。因此“必須由上級加以督促”。 還有,一些政府工作人員,對這一基本制度與基本組織形式,不是不認識,不是不知道和人民代表商量辦事的好處,而因爲有某種惰性,沒有及時總結工作,提不出報吿。他們知道向代表會議做報吿必須切實、深刻,否則要挨批評,這當然是好的;而因此延不召開代表會議,舊的工作未檢討,新的工作又來了,得不到人民的積極幫助,工作越做越展不開,人民對於“包辦”工作的政府也越不滿意。還有一些因爲工作有缺點,怕挨批評,因而不召開會議,或在會議上有意避免或壓制批評,這更是不對。所以“必須由上級加以督促”。 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指示的前六項,要各級人民政府照着做,不許有任何忽視。關於召開各級人民代表會議和各級人民政府委員會及其行政會議,除大城市縣和人民代表會議,依據一年來的經驗,大城市每年至少須開會三次,縣至少須開會二次外,其他亦須依照規定按期召開。這裏應特別提起注意的爲各級人民政府委員會會議及其行政會議。各級人民政府委員會的職權,爲執行上級人民政府的决議和命令,和實施同級人民代表會議(人民代表大會)所交付的决議,及其他規定的任務。它是人民行使國家政權的機關,假如不按期開會,將使組織通則上規定的職權無由實現,因而就無法集思廣益,使各方面的意見通過會議,形成民主的集體領導。各級人民政府的委員,都有兼職,不都住在一處,委員會的召開是有困難的,組織通則曾顧到了,規定有過半數委員出席卽可開會,大行政區的委員會,則規定三個月召開一次,比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會議兩個月召集一次還長。因此,政務院指示:“應按照各級人民政府組織通則的規定,建立經常的會議制度是完全正確的。”行政會議,也是一樣。這一工作,是包括在指示的第七項檢查與報吿之內的,不要忘記:在將來的報吿裏必須寫上。 其次,要提出說說的,是縣、市各界人民代表會議,去年全國民政會議規定:人民代表會議爲現時建政的主要制度;搞好縣人民代表會議爲各級民政部門的主要工作。並指出:“各省區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要重視縣級人民民主制度的建立。縣做好了,縣以下的區、鄉才易於做好,各省應派得力人員選擇幾個縣做典型試驗,而以取得的成績經驗,推之於其他縣”。會議以來,全國二千多個縣,差不多都召開了人民代表會議,有的已開了多次,但代行人民代表大會職權的尙不很多,據最近統計已代行人民代表大會職權的只九十個,相當於縣的旗只五個。現在人民羣衆不但已經有了相當的組織和覺悟並且有了初步的民主的經驗。因此“凡尙未代行人民代表大會職權的縣、市各界人民代表會議,應積極創造條件,以便迅速代行人民代表大會的職權。”說“迅速代行”,卽是不許再拖延;說“積極創造條件”,卽是不許忽視或馬馬虎虎地只爭取“代行人民代表大會職權”的數字。 第三,“已完成土地改革的地區,應酌量調整區、鄉(行政村)行政區劃,縮小區、鄉行政範圍,以便利人民管理政權……充分發揮人民政權的基層組織的作用”,這也是非常重要的。基層政權組織,是人民直接行使權力的地方,是國家政權偉大而又普遍的基礎。我國各省原來的區鄉區劃,有的太大,區有轄人口至七八萬,鄉亦有轄人口至一、二萬的,有的又太小,有僅僅轄一個不大的村莊的鄉(行政村),都不適宜於建立基層政權。同時給區鄉尤其是鄉的工作又太多。現有些地方已在調整,其基層政權也正在建立。爲着適應人民管理和建設好基層政權的需要,必須把指示上所提的工作迅速作好。關於十萬人口以上的市召開人民代表會議,成立區人民政府問題;人民代表會議應審查政府工作與討論重大工作問題;推行民族區域自治問題;我在這裏不多說了。總之,要求各級人民政府必須堅决與注意的執行。 指示的最後一項是要各級人民政府檢查,卽前六項都做了沒有?做得好或不好?曾經採取了一些甚麽督促與指導的方法?要“定期報吿上級”及“定期報吿中央人民政府內務部”。 不這樣辦或辦得不好的,照劉副主席的話:“應給以批評以至處分”。自然,辦得好的,是鞏固了人民革命的勝利,鞏固了人民民主專政,從而保障了國家與人民經濟事業與國防事業的發展;是對人民有大功,應該得到人民的擁戴與奬勵。

知识出处

人民民主政權建設文件彙集

《人民民主政權建設文件彙集》

出版者:西南人民出版社

西南自解放以来,由于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并经过广大人民羣衆的努力,已将人民的各级政权先后建立起来了。各地在开展这一民主政权建设的工作中,均具有很大的成绩。今后爲了更好地巩固这一成绩,进一步的加强这一工作,就必须使广大人民普遍地对人民民主政权的建设具有更明确的认识,使各级政权工作干部在这一问题的理论政策水平上能有更好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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