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曁省、市協商委員會 關於處理人民意見的試行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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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人民民主政權建設文件彙集》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03241
颗粒名称: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曁省、市協商委員會 關於處理人民意見的試行辦法
分类号: D627
页数: 2
页码: 173-174
摘要: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曁省、市协商委员会 关于处理人民意见的试行办法于一九五一年七月十九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关键词: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 人民意见 试行办法

内容

(一九五一年七月十九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
  一、爲了密切政府與人民間的聯系、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與省、市協商委員會應以接受與處理人民意見爲其重要工作。並指定專人管理。 二、人民意見包括建議、詢問、要求、申訴、批評等事項,無論是口頭或書面提出,均須認眞處理,務使有着落,有交代。 三、全國委員會或省、市協商委員會對於人民意見,應按其性質自行處理或分別交由人民政府、民主黨派、人民團體等有關負責機關處理。 四、前項有關負責機關對全國委員會或省、市協商委員會轉送的人民意見,務須儘速予以處理和函覆,以便轉致原提意見人。倘久延未辦,全國委員會或省、市協商委員會應注意催促。
   五、全國委員會或省、市協商委員會對於人民所提意見,一時不易解决者,應先函覆原提意見人預作聲明。其因情形特殊不能處理者,亦應函吿其原因和理由。 六、全國委員會或省、市協商委員會對於處理人民意見的工作,應每半年作總結一次,省、市協商委員會並須將總結報吿全國委員會。 七、縣各界人民代表會議常務委員會及大城市的區各界人民代表會議協商委員會對於人民意見得參照本辦法處理之。

知识出处

人民民主政權建設文件彙集

《人民民主政權建設文件彙集》

出版者:西南人民出版社

西南自解放以来,由于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并经过广大人民羣衆的努力,已将人民的各级政权先后建立起来了。各地在开展这一民主政权建设的工作中,均具有很大的成绩。今后爲了更好地巩固这一成绩,进一步的加强这一工作,就必须使广大人民普遍地对人民民主政权的建设具有更明确的认识,使各级政权工作干部在这一问题的理论政策水平上能有更好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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