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條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人民民主政權建設文件彙集》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03052
颗粒名称: 第六條
分类号: D625
页数: 2
页码: 78-79
摘要: 县人民政府组织通则第六条。
关键词: 县人民政府 组织通则

内容

第六條縣人民政府委員會應根據縣區之大小及工作需要,設立各部門工作機構,原則上規定如左:
   (一)設民政、財政、教育、公安等科或局。
   (二)縣設縣人民監察委員會。
   (三)縣設縣人民法院。
  (四)縣設縣人民檢察署。

知识出处

人民民主政權建設文件彙集

《人民民主政權建設文件彙集》

出版者:西南人民出版社

西南自解放以来,由于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并经过广大人民羣衆的努力,已将人民的各级政权先后建立起来了。各地在开展这一民主政权建设的工作中,均具有很大的成绩。今后爲了更好地巩固这一成绩,进一步的加强这一工作,就必须使广大人民普遍地对人民民主政权的建设具有更明确的认识,使各级政权工作干部在这一问题的理论政策水平上能有更好的提高。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