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條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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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人民民主政權建設文件彙集》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03050
颗粒名称: 第四條
分类号: D625
页数: 2
页码: 77-78
摘要: 县人民政府组织通则第四条。
关键词: 县人民政府 组织通则

内容

第四條縣人民政府委員會在省人民政府委員會領導之下行使左列職權:
   (一)執行中央人民政府及各上級人民政府的决議和命令。
   (二)實施縣人民代表大會通過並經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决議案。
  (三)擬定與縣政有關的單行法規送請省人民政府批准或備案。 (四)除遵照執行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關於任免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的規定外,分別提請省人民政府任免或批准任免、或自行任免或批准任免縣的及所轄區、鄉(行政村)的行政人員。 (五)廢除或修改所轄區、鄉(行政村)人民代表大會的與上級人民政府决議和命令相抵觸的决議和命令。 (六)在國家槪算或預算規定的範圍內,編製各該縣的槪算或預算和决算,報請省人民政府審核並層報中央核准,並監督審核區、鄉(行政村)財政收支。
   各縣的槪算或預算和决算應提經縣人民代表大會審查通過或追認。 (七)統一領導和檢查縣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的工作並領導和檢查所轄各區、鄉(行政村)人民政府的工作。

知识出处

人民民主政權建設文件彙集

《人民民主政權建設文件彙集》

出版者:西南人民出版社

西南自解放以来,由于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并经过广大人民羣衆的努力,已将人民的各级政权先后建立起来了。各地在开展这一民主政权建设的工作中,均具有很大的成绩。今后爲了更好地巩固这一成绩,进一步的加强这一工作,就必须使广大人民普遍地对人民民主政权的建设具有更明确的认识,使各级政权工作干部在这一问题的理论政策水平上能有更好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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