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條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人民民主政權建設文件彙集》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03006
颗粒名称: 第五條
分类号: D625
页数: 1
页码: 53
摘要: 省人民政府组织通则第五条。
关键词: 省人民政府 组织通则

内容

第五條省人民政府委員會對上下級的工作關係規定如左: (一)省人民政府委員會對於主管範圍內的重要工作,應於處理後報吿大行政區人民政府並轉報政務院;對於有全區乃至全國性影響的工作,應事先向大行政區人民政府或經大行政區人民政府向政務院請示,事後報吿。 (二)中央和大行政區的通令、公吿及對某一縣、市的指示均由省轉發;縣、市的報吿、請示或請求亦由省轉報。 (三)關於某一特殊問題的詢問與答覆,大行政區與縣、市間亦得直接令、報,但須同時抄送省人民政府委員會。 (四)中央和大行政區各委、部、會、院、署等機構得根據已定政策、方針,就業務與技術的指導範圍內行文致省人民政府委員會或其所轄各委、廳、會、局、處等機構;省人民政府委員會或其所轄各委、廳、會、局、處等機構亦得就同樣範圍內向大行政區的或經大行政區轉中央的各有關部門請示、請求,但這種有關部門之間的上下行文,如涉及全般性者,均應抄送省人民政府委員會。

知识出处

人民民主政權建設文件彙集

《人民民主政權建設文件彙集》

出版者:西南人民出版社

西南自解放以来,由于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并经过广大人民羣衆的努力,已将人民的各级政权先后建立起来了。各地在开展这一民主政权建设的工作中,均具有很大的成绩。今后爲了更好地巩固这一成绩,进一步的加强这一工作,就必须使广大人民普遍地对人民民主政权的建设具有更明确的认识,使各级政权工作干部在这一问题的理论政策水平上能有更好的提高。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