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條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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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人民民主政權建設文件彙集》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02976
颗粒名称: 第五條
分类号: D625
页数: 1
页码: 44
摘要: 大行政区人民政府委员会组织通则第五条。
关键词: 大行政区 人民政府委员会 组织通则

内容

五、各大行政區人民政府委員會對上下級的工作關係規定如左: (一)各大行政區人民政府委員會對於其主管範圍內之重要工作,應於處理後報吿政務院;對於有全國性影響的工作,應事先向政務院請示,事後報吿。 (二)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和政務院對於全國各省(市)縣(市)的通令、公吿、及對某一省(市)的工作指示均由大行政區轉發;各省(市)縣(市)的請示請求亦由大行政區轉報。 (三)關於某一特殊問題的詢問與答覆,中央與省市亦得直接令、報,但同時須抄送各大行政區人民政府委員會。 (四)中央各委、部、會、院、署、行,得根據已定政策、方針並就業務與技術的指導範圍內行文致大行政區人民政府委員會或其所屬各委、部、會、署等機構;大行政區人民政府委員會或其所屬各委、部、會、署等機構亦得就同樣範圍內向中央各有關部門請示、請求;但中央各委、部、會、院、署、行與大行政區各委、部、會、署等機構之間的行文如涉及全般性者均應抄送大行政區人民政府委員會。

知识出处

人民民主政權建設文件彙集

《人民民主政權建設文件彙集》

出版者:西南人民出版社

西南自解放以来,由于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并经过广大人民羣衆的努力,已将人民的各级政权先后建立起来了。各地在开展这一民主政权建设的工作中,均具有很大的成绩。今后爲了更好地巩固这一成绩,进一步的加强这一工作,就必须使广大人民普遍地对人民民主政权的建设具有更明确的认识,使各级政权工作干部在这一问题的理论政策水平上能有更好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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