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條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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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人民民主政權建設文件彙集》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02931
颗粒名称: 第十三條
分类号: D921.12
页数: 1
页码: 30
摘要: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第十三条。
关键词: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组织法

内容

第十三條在中國人民政協全體會議閉幕後,設立全國委員會。其職權如左:
   一、保證實行中國人民政協全體會議及全國委員會的决議;
   二、協商並提出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的建議案;
   三、協助政府動員人民參加人民民主革命及國家建設的工作;
   四、協商並提出參加中國人民政協的各單位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中的聯合候選名單;
   五、協商並决定下屆中國人民政協全體會議的參加單位、名額及代表人選,並召集之;
   六、指導地方民主統一戰綫的工作;
   七、協商並處理其他有關中國人民政協內部合作的事宜。

知识出处

人民民主政權建設文件彙集

《人民民主政權建設文件彙集》

出版者:西南人民出版社

西南自解放以来,由于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并经过广大人民羣衆的努力,已将人民的各级政权先后建立起来了。各地在开展这一民主政权建设的工作中,均具有很大的成绩。今后爲了更好地巩固这一成绩,进一步的加强这一工作,就必须使广大人民普遍地对人民民主政权的建设具有更明确的认识,使各级政权工作干部在这一问题的理论政策水平上能有更好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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