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粮政通訊 第二期》 图书 |
唯一号: | 230020020230002830 |
颗粒名称: | 關於農稅計征中幾個問題的解答 |
分类号: | F810.42 |
页数: | 2 |
页码: | 42—43 |
摘要: | 关于新解放区征收公粮,政务院早经规定,对地主征收额,最高不得超过其农业总收入的百分之六〇,其有特殊者,亦不得超过百分之八〇等内容。 |
关键词: | 农业税 公粮征收 |
《粮政通讯第二期》中主要描写了‘特载’广泛发动群众为彻底完成秋征任务而奋斗,刘主席对粮食入仓保管工作的指示,川南财委对纠正评产工作中偏向的报吿,要以最大努力来迎接粮食保管工作。‘指示与命令’概述了概述了西南区粮食管理局关于公粮检定标准的通知,西南区粮食管理局为渠县征空存空的通报,西南区粮食管理局为重庆第一分仓仓房倒塌的通报,本部为进行农村经济典型调查的通知。‘经验介绍’再谈挤黑田,我们怎样进行典型试征川东试征工作组,对评产工作方法的一点意见。‘问题解答’关于农税计征中几个问题的解答’工作报导‘,川东秋征工作报导,重庆市三个区收缴粮食情况报导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