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建築工程部國營建築包工企業統一㑹計科目補充説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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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經建財務文件彙編3》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02783
颗粒名称: 中央建築工程部國營建築包工企業統一㑹計科目補充説明
分类号: F237.19
页数: 4
页码: 324-327
摘要: 中央建築工程部國營建築包工企業統一㑹計科目補充説明。
关键词: 财务管理 业务研究 建筑工程

内容

1.凡價値在二百萬元以下或使用期限在一年以內之勞動手段,爲低値及易耗品,但大量購置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之低値品或其總金額甚大者,經大區批准,亦得列爲固定資產。
  2.建築包工企業編製財務收支計劃時,按固定資產重置完全價値五%計算固定資產基本折舊,各企業得根據淸產核資結果,按照固定資產類別規定實際提存折舊率,但該企業全部固定資產實際提存的綜合折舊率,不得低於五%。
  3.大修理折舊準備以按固定資產重置完全價値三%爲計劃概數,應按各企業固定資產折舊程度,估計需要大修理費用及使用年限提存之。
  4.一九五三年度建築包工企業暫不實行抵撥辦法,所有反映“抵繳”“繳專業銀行”及“轉帳撥入”等事項之會計科目(卽〇二〇二、〇二一二、〇二二二、〇二三二、〇二三三、一二一一)一九五三年內均不需使用。
  5.主要材料之分類,應以中央建築工程部編訂之材料計劃價格目錄所分種類爲依據,依照上項規定分類之主要材料,不論爲以預收包工材料欵購買或舊存自有材料,均應列入“主要材料”科目。
  6.磚瓦沙石類當地材料送至工地交貨者,其運費應包括在“材料購入”價値內,在編製此類材料計劃價格時,應將平均運價計算在內,計劃平均運價與實際運費之差額,在“材料價格差異”內計算之。
  7.預付運費記入“材料購入”科目,但預計當月內不能結淸者,應先經過“其他預付欵”科目。
  8.材料由總倉庫運至工地倉庫之第二次運費或由工地倉庫運至施工地點(距離三〇公尺週圍以外)之運費,不列入“材料購入”科目,該項運費發生時,儘可能直接記入工程成本“運輸費”,其必須分攤者,記入“其他待攤費用——運輸費”科目,月終按耗用材料價値比例分攤進入工程成本“運輸費”月終未攤完餘額由下月耗用材料分攤之。
  9.主要材料設合子板明細科目按實際成本計算,領用時將消耗部份價値(按工程預算)轉入工程耗用材料成本,退回時帳上未消耗部份價値與重估價値之差額在工程成本內調整之。
  10工地自製之結構物及另件,凡專爲某項工程定製者,所用人工材料直接記入該項工程成本,如係大批預製者,應經過“材料購入”轉入結構物及另件——自製”科目,耗用時轉入工程成本,並根據自製平均成本人工材料等比例,在成本報吿表上還原。
  11凡因季節性關係或其他特殊原因以致儲存材料超過定額,預計在一年以內不能使用者,應列入“超定額儲備材料”(增設科同見附表)不得列入“呆滯材料”科目。
  12冬季閒工工資發生時,由工資科目轉入“其他待攤費用”之“冬季閒工費用”明細科目內,下年開工後各工地應將長期工人與臨時工人之工資差額計入人工成本,其計算公式如下:
  長期工人實發工資總額乘當地勞動機關規定長期工人與臨時工人工資差異率等於應攤冬閒工資。應攤冬閒工資不計入工資單,在人工成本下設“冬閒工資”項目於計算實際人工成本後加算之,冬訓費開支一倂列入待攤“冬季閒工費用”項下,統由長期工人與臨時工人工資差額彌補,不另攤銷,應攤冬閒工資由工地按月上繳(或轉帳)時,上級卽冲轉“冬季閒工費用”年終尙未攤完之餘額轉入損益“停工維持費“明細科目。
  13雨季停工工資,應列入“輔助工資”科目,不應列入“其他待攤費用——閒工費用”科目,輔助工資實際發生後,通過“其他間接費用”科目,攤配於各項工程成本,不按預算規定百分率預提。
  14附加工資按工資總額一〇——一三%提存之,提存時借“其他間接費用”貸“應付附加工資”其中六%爲應付工會經費、勞保、文敎補助金及失業救濟金,其餘四——七%轉入“福利基金”科目,專作醫療及因工負傷補助金之用。
  15其他間接費用共設八個明細科目如下:①輔助工資
   ②附加工資
   ③勞動保護及技術安全費
   ④勞動招募費——包括工地支付及工人總隊攤銷數
   ⑤臨時建築及設備攤銷費——不包括合子板攤銷費
   ⑥低値及易耗品攤銷費
   ⑦工程保險費
   ⑧其他
   “其他間接費用”實際發生數與預算數以總額進行比較,個別不同明細科目可不比較。
  16消防及公保費之工資及設備折舊分別列入“行政管理費”所設工資”“折舊”明細科目,不在“其他間接費用”下另列專目。
  17“福利事業補助費”科目暫不設置,如有獨立經營之福利事業,其成本及收費應先通過“福利事業生產”科目,計算差額轉入“行政管理費——其他”科目,其純爲開支性質之節慶費等,應直接列入“行政管理費”。
  18各項工程因停工或返工所耗費之人工及材料,應直接記入各——該項工程之入工及材料成本,不在“其他間接費用”內設“停工損失”或“返工損失”科目,由於停工或返工而增加之成本,應於進行成本分析時予以分析。
  19“行政管理費”共設十個明細科目如下:
   ①工資
   ②附加工資
   ③低値及易耗品攤銷費
   ④修理費
   ⑤折舊
   ⑥辦公費
   ⑦旅差費
   ⑧稅金
   ⑨其他
   ⑩上級管理費攤銷
  20上級管理費分攤率,以計劃工程總値爲計算基礎,由上級規定之,其公式如下:
  上級管理費以當年攤完爲原則,分攤率每年規定一次,除任務有重大變更外,年度內儘可能不變。工地計算本月份“上級管理費攤銷”時,其公式如下:
   本月份實際完成工作量(預算價値)×上級管理費分攤率=上級管理費攤銷數
   工地按月上繳(或轉帳)時,上級冲銷待攤之“行政管理費”其年終尙未攤完或多攤之餘額,應轉入“雜項損益”。
  21附屬企業不分攤上級管理費,其產品及勞務價格不得將上級管理費計算在內,但獨立經營之材料供應機構或工廠有專設之上級管理機構者,其上級管理費由所屬各單位負担。
  22工地行政管理費實際發生額,按基本工資比例攤配於各項工程成本,跨年度工程冬閒期間保管費,本年度發生者歸本年度負担,下年度發生者由下年度施工月份負担。
   冬閒期內上級管理費包括在施工月份“上級管理費攤銷”內攤提之。
  23“屬業生產”性質爲工程處或工地附屬之生產車間,單獨計算產品成本,但非獨立經濟核算單位,亦非永久性企業,由於目前工地組織情况具有生產獨立性之“屬業生產”尙不普遍,一般可作爲建築工程的一個工序處理,直接進入工程成本。
  24工程公司或工程處所屬企業分爲兩類:第一類爲實行經濟核算制單位,單獨編製財務收支計劃,其資金由國庫撥付。第二類爲非實行經濟核算制單位,會計獨立,但不單獨編製財務收支計劃,與國庫不發生直接關係。
  附屬企業適用國營工業企業統一會計科目,第一類附屬企業由國庫撥付資金或繳國庫時,上級帳上不須反映,第二類附屬企業上級撥付資金及繳上級時,上級需設立適當科目以反映之(增設科目見附表)。
   附屬企業會計報表,不要與上級報表彙總在一起,另外綜合彙編。
  25工程處對工地之間的資金往來調撥,上下級均用“固定資金調撥”及“流動資金調撥”科目,上級彙編資產負債表時,應將上下級“資金調撥”科目互相對冲。
   上下級間資金調撥應以計劃定額爲主要根據,不得用“內部往來”科目長期懸記,破壤經濟核算。
   工程公司或工程處對非施工單位的附屬企業投資,應用“附屬企業投資”科目,不用“資金調撥”科目。
  26工地上繳基本折舊基金,固定資產變價收入和利潤時,上下級均用“流動資金調撥”科目,以反映流動資金的增減,工地提存固定資產折舊準備,大修理工程完工及結算固定資產淸理盈虧,上下級均用“固定資金調撥”科目,以反映固定資金的增減。
  下級大修理基金繳上級統一保管時,用“上級代管大修理基金”科目,上級用“代管下級大修理基金”科目(增設科目見附表),領用超過上級代管數時,用“撥入大修理基金”科目,上級用“撥出大修理基金”科目(增設科目見附表)。
  27本系統內各單位間由於供應產品及勞務而發生的應收應付欵項,一般應以“應收欵”及“應付欵”處理,“內部往來”科目僅限於當月結淸的臨時零星往來。
  28在施工及售銷過程中所支付的一切稅金,均須通過“稅金”科目,營業稅及其附加稅轉入“工程收入”等銷售科目,印花稅及其他捐稅轉入“行政管理費”科目。
  營業稅轉入“工程收入”時,應按本月份已完工程預算價値之二.七五%計算。月終“稅金”科目餘額反映預繳稅金留待下月負担之數,於編製資產負債表時,併入表上“其他待攤費用”科目,如應由本月負担尙未繳納之稅金,則應以“應付稅金”科目處理。
  29已完工程按預算價値向業主結算,記入“工程收入”貸方,已完工程成本及稅金,記入“工程收入”借方,其計算方法有二:
   ①按工程進度百分比付欵者:
   全部工程預算價値乘工程完成百分比,卽爲“工程收入”之貸方數字,已做工程之實際成本應全數轉入“工程收入”借方。
   ②按已完分部工程付欵者:
   其已完分部工程成本,由本月份工程總成本減除本月底盤存未完工程價値(預算價値)求得之,其計算公式如下:
   (1)已動工全部分部工程預算成本(卽預算價値減去利潤和稅金)×未完分部工程進度百分比=未完工程盤存價値。
   (2)本月份發生工程總成本(本月成本發生額+上月底未完工程盤存額)-本月底未完工程盤存額=本月已完分部工程成本。
   分部工程預算未規定者,經交通銀行同意後,按第(1)種方法結算。
  30分包工程應於分包時卽將部份提出另列工程預算,分包工程驗收時,可記入總承包人建築工程科目借方(貸應付分包工程欵),但在編製成本報吿表時,應將分包成本單獨列在末行,與本身工程成本分開,本系統內部分包人應將分包部份編製工程决算送上級彙編全部工程總决算,彙編時應將總承包人成本報吿表上之分包成本總數剔除,以便計算實際總成本及實際利潤。
  31工程應保證質量,不預提保固準備,如實際發生保固費支出時,帳上原已提有準備者,先冲準備,未提有準備者,報經上級核准後,在本年損益內處理,“損益”科目加“保固費支出”明細科目。
  32“損益”科目下之“利息收入”“違約收入”“材料盤盈”等明細科目,本月發生之借方差額均轉入“其他間接費用”之“其他”明細科目內,於進行成本分析時予以分析。

知识出处

經建財務文件彙編3

《經建財務文件彙編3》

經建財務文件彙編3详细介绍了重庆市人民经济建设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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