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一機械工業部流動資金管理辦法第十四條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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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經建財務文件彙編3》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02747
颗粒名称: 中央第一機械工業部流動資金管理辦法第十四條
分类号: F237.19
页数: 1
页码: 316
摘要: 中央第一機械工業部流動資金管理辦法第十四條。
关键词: 财务管理 业务研究 管理办法

内容

儲備資金之範圍包括“原料及主要材料”“輔助材料”“燃料”“包裝材料”“另星配件”及“低値及易耗品”等項,在製定各項定額時應根據各項目在保證供應正常生產的情况下,計算自採購至投入生產之間所需之運輸,驗收及保險等過程之最低儲備日數,並應實事求是,不打埋伏,以避免原材料過量儲備而造成資金浪費。
   至於另星配件或低値及易耗品等量多値微項目之定額可參照以前年度先進經驗並結合計劃年度生產情况之變更計算其最低限額。

知识出处

經建財務文件彙編3

《經建財務文件彙編3》

經建財務文件彙編3详细介绍了重庆市人民经济建设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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