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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中央第一機械工業部流動資金管理辦法第十二條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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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經建財務文件彙編3》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02745
颗粒名称:
中央第一機械工業部流動資金管理辦法第十二條
分类号:
F237.19
页数:
1
页码:
316
摘要:
中央第一機械工業部流動資金管理辦法第十二條。
关键词:
财务管理
业务研究
管理办法
内容
各級單位於接到上級撥欵通知後應出具領欵憑證至上級機構辦理領欵手續,或由上級機構逕行通知存欵銀行將下撥欵項轉入撥欵對𧰼之存戶內,再由銀行通知具領。
基本建設部份完工投入生產之企業流動資金亦應在人民銀行設立結算帳戶,不得與基本建設流動資金相混淆。
知识出处
《經建財務文件彙編3》
經建財務文件彙編3详细介绍了重庆市人民经济建设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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