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一機械工業部流動資金管理辦法第十一條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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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經建財務文件彙編3》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02744
颗粒名称: 中央第一機械工業部流動資金管理辦法第十一條
分类号: F237.19
页数: 1
页码: 316
摘要: 中央第一機械工業部流動資金管理辦法第十一條。
关键词: 财务管理 业务研究 管理办法

内容

企業單位流動資金依照財務收支計劃核定應行增撥者,由本部根據財務收支計劃之核准增撥數,於每季開始後一個月內向中央財政部請撥,然後經中央主管工業局在季初一個月內下撥至企業單位。新建單位流動資金之核撥,應提前撥付以保證生產任務之如期進行。

知识出处

經建財務文件彙編3

《經建財務文件彙編3》

經建財務文件彙編3详细介绍了重庆市人民经济建设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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