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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中央第一機械工業部流動資金管理辦法第十一條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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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經建財務文件彙編3》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02744
颗粒名称:
中央第一機械工業部流動資金管理辦法第十一條
分类号:
F237.19
页数:
1
页码:
316
摘要:
中央第一機械工業部流動資金管理辦法第十一條。
关键词:
财务管理
业务研究
管理办法
内容
企業單位流動資金依照財務收支計劃核定應行增撥者,由本部根據財務收支計劃之核准增撥數,於每季開始後一個月內向中央財政部請撥,然後經中央主管工業局在季初一個月內下撥至企業單位。新建單位流動資金之核撥,應提前撥付以保證生產任務之如期進行。
知识出处
《經建財務文件彙編3》
經建財務文件彙編3详细介绍了重庆市人民经济建设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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