闗於加强財務管理必須健全財務組織與會計組織的暫行方案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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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經建財務文件彙編3》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02706
颗粒名称: 闗於加强財務管理必須健全財務組織與會計組織的暫行方案
分类号: F237.19
页数: 2
页码: 308-309
摘要: 闗於加强財務管理必須健全財務組織與會計組織的暫行方案。
关键词: 财务管理 业务研究 会计组织

内容

國家經濟機關及文敎事業機關,爲了保證其經濟建設與文敎建設事業的順利前進,必須重視其工作的重要組成部份——財務工作,以便更好的實現經濟核算,發掘潛力,嚴格各種節約制度。並依靠各系統的財務組織及全體會計組織的分工合作,完成共同任務,二者旣不能混淆,也不能缺少。在東北開始走上計劃經濟的情况下,和三年來財經各部門的管理工作已有了一些經驗,按照國家規模的管理方法,健全財務組織與會計組織已具備了這樣的條件與實現的可能性。而“三反”中所暴露財務會計管理中的缺點,要求我們迅速改善與加强財務管理,其首先要辦的就是要健全與加强財務組織和會計組織,並明確劃定其工作範圍、職責及其相互關係,是堵塞漏洞的一個重要方面,並使財務、會計工作開始走上正規。
  在供給財政時期,財政機關與財務組織、會計組織是混起來的,當時這樣作是對的。但進入建設財政時期,就必須改變了。三年多以來在這方面有所轉變,但系統性、明確性很差,尙未形成國家法律性的規定,因而目前國民經濟系統中及事業系統中的財務組織與會計組織不够健全,分工也不明確,表現在:(一)沒有獨立的(作爲經濟機關組成部份)財務組織;(二)財務組織與會計組織混起來,或是財務組織附屬於會計組織中,或是會計組織附屬於財務組織中(特別是基層經濟單位這樣情况較多);(三)有的一個組織兼辦財務、會計、材料供銷,成爲一攬子的組織;(四)基層單位有兩個以上的會計組織,因而會計工作不能統一,這樣情况是有很大缺點的。由於工作範圍不淸,不能收分工合作互相監督之效,尤其是會計組織不能起監督作用更是缺點。爲了改善這種狀况,茲提出關於加强與健全財務組織、會計組織的方案,希卽硏究試行。
   一、國民經濟各部門各級組織機構及其工作任務(包括生產與基建)。
   甲、機構:
  1.各經濟主管部門(如工業部、貿易部、林業部……等),應一東北人民政府
   律專設財務處,旣不附屬於其他機構內,也不兼辦其他業務(例如兼辦材料供應、保管、運輸等),處以下依工作需要,可分設科或股。
  2.各綜合或專業管理局(或公司)規模較大、業務繁重者,應設財務處(或室);規模較小、業務簡單者,可設財務科。
  3.基層企業(廠、礦、商店等),規模較大、業務繁重者,應設財務科(或股);業務簡單者,可於其計劃組織內附設財務組織(如財務股或財務員)。或將財務組織附設於會計組織內,但以不妨礙會計的獨立性爲原則。
   乙、基本任務:
  1.根據生產、商品流轉等經濟計劃及國家法令,彙編與審核年度、季度、月份財務計劃(卽預算),並協同會計組織審核所屬財務决算,實施財務檢查,發掘潛力,監督節約。
  2.管理所屬企業的資金,根據國民經濟發展的要求,合理的分配與控制所屬企業部門資金,硏究提高固定資金運用效能與加速流動資金週轉,執行資金管理制度,以進一步節約國家資金。
  3.管理本系統所屬部門產品、商品成本,製訂成本管理制度,硏究降低成本辦法,總結與推廣降低成本的先進經驗,爲國家多積累資金。
  4.根據生產、商品流轉等計劃,正確的核算本系統所屬企業利潤,保證國家財政任務的按時完成。
  5.貫澈中央人民政府、東北人民政府及本系統領導機關頒佈的各種財務管理制度,及根據本系統實際情况,協同財政機關擬定實施細則。
  6.協同本部門會計組織對所屬企業進行定期的財務或會計檢查。一、各個國民經濟部門會計組織機構及基本任務。
  1.各經濟主管部門及所屬局(公司)直至基層企業(廠、礦、商店,一律專設不附於任何其他平行組織內的會計組織,依工作範圍大、小設處或室、或科、或股、或主管會計員。
  2.各基層單位會計組織,應該是單一與統一的組織,不能設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會計組織。
  3.會計組織的基本任務(就目前情况須强調提出的問題):
  (1)除了辦理一般“會計制度”中所規定的會計業務外,必須强調會計組織的監督檢查責任,其監督主要內容爲各經濟組織對國家任務的履行和遵守財政紀律事項。
   (2)各種决算的編造及組織對决算的檢查。
   (3)按時完成結算及淸理債權債務和物資盤存。
   (4)按時檢查物資保管中的各項問題,最重要的是有無被盜竊及損壤情事的發生。
  (5)除了很小的單位,業務極簡單可籍辦現金出納及物資出納外,(如有二個會計員,卽必須分工)一般的不直接辦理現金出納和物資出納。
   (6)對於物資購銷數目、質量、價格的監督與審查。
   (7)執行國家現金管理制度及編製現金收支計劃並對下級實施檢查。
   三、財務組織、會計組織的領導關係。
  1.財務組織、會計組織、一律由各主管部門的首長或其助手直接領導,以不委託其平行組織代管(尤其會計組織)爲宜。
  2.財務組織、會計組織,對下級組織除按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門批准業務計劃,進行業務指導與檢查外,一般的不建立垂直系統。
  3.會計組織的分立於同級財務組織之外,又同時在其行政首長直接領導下,是爲了更有效的實現監督,以及爲了逐步實現獨立會計準備條件。
  4.前述財務、會計機構任務分工如有不適,需要變動時,由經濟部門與財政部門協商處理之。
   四、本方案公佈後,應卽進行下列工作:
  1.各基層單位的行政首長,應卽建立不定期的會計檢查制度,(每月不少於一次),會計檢查由各基層單位首長組織臨時委員會(委員人選不固定)執行之,檢查結果於查畢三日內向同級及上級財政機關作報吿,其檢查內容提綱由本府財政部擬定。各級財政機關及主管部門的會計組織應監督貫澈實行會計檢查制度。
  2.責成本府財政部會同各經濟與事業主管部門,加强會計的結算,作到準確及時,並進行獨立會計試點,以便取得經驗,隨時推廣。
  五、事業主管部門,如衛生部、敎育部、文化部、……等的會計組織、財務組織基本上應該分立,根據工作繁簡設處或科;基層組織應與經濟組織一樣,首先是會計組織獨立,其次根據實際情况,若範圍較小,財務與會計不便分開,關事業主管部門者,經同級財政部門同意,可以財務爲主,會計附屬其組織內。範圍很小,收支很簡單的基層單位,可設會計組織兼辦簡單預算及欵物出納(會計員二人以上者應分工)。稍大的事業單位,卽須會計組織與財務組織分立(例如:財務科或股、會計科或股)。
  六、其他有關財務管理工作,責成本府財政部會同各主管部迅速搜集“三反”中暴露的缺點,硏究改進制度及其他具體措施,以堵塞漏洞。爲了培養幹部專業化,財務、會計幹部應予固定,在特殊情况下的調動,最好徵求其上級財務、會計組織的同意。
   基本建設的財務組織、會計組織、基本上依照此辦法處理(非工程公司性質的基建機關,其財務組織可不設資金管理的分工)。

知识出处

經建財務文件彙編3

《經建財務文件彙編3》

經建財務文件彙編3详细介绍了重庆市人民经济建设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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