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定一九五三年基本建設國外訂貨撥款方法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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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經建財務文件彙編3》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02686
颗粒名称: 確定一九五三年基本建設國外訂貨撥款方法
分类号: F237.19
页数: 1
页码: 214
摘要: 確定一九五三年基本建設國外訂貨撥款方法。
关键词: 财务管理 基本建设

内容

中財部一九五三年五月十一日(53)財建陳字八九號通知
  查一九五三年度基本建設國外訂貨之撥欵方法,尙無統一規定,過去係由交通銀行暫以借欵方式解决,近據各部反映此種方式手續較繁,不能保證及時付欵,加以國外到貨日益增多,如無統一易行的辦法已難適應當前工作需要,爲了簡化手續保證國外訂貨到貨後能及時付欵。茲確定自一九五三年度起國家預算所列各主管部門基本建設支出內之國外訂貨部份,不論其在本年工作量以內,或爲以後年度儲備者,均採取全部由財政撥欵方法解决,其具體辦法如次:
   甲、撥款程序:
  1.各主管部門應在各該部基本建設支出中之年度國外訂貨預算範圍內,根據以中央對外貿易部簽訂之國外訂貨合同及預計國外訂貨到貨時需欵情况,將所需預付百分之三十的定金及其到貨後所需價欵,運雜費、關稅等,在基本建設撥欵季度分月計劃內單獨列出,報送本部審核後,據以撥欵。
  2.爲保證國外訂貨,到貨後及時付欵,各主管部門於編製基本建設撥欵季度分月計劃時,應將國外訂貨部份,分別註明以下各點,經本部審核後,通知交通銀行作爲國外訂貨之撥欵限額。
   一、分淸預算科目之“項”;
   二、註明用欵之主管部、專業局或建設單位;
   三、註明用欵地點。
   各主管部門與對外貿易部簽訂之國外訂貨合同之副本,應抄送交通銀行一份備查。
  3.交通銀行根據本部核定之國外訂貨撥欵限額,分別開立主管部或專業局的國外訂貨撥欵戶(分項立戶),憑主管部(局)所開支票及國外訂貨付欵通知單付欵,如以建設單位爲用欵單位者,應直接記入建設單位之基本建設撥欵戶。
  4.國外訂貨欵限額以上季結餘,可移至下季使用,如仍不足,應辦理追加計劃手續,但不得超過各該主管部門年度基本建設支出國外訂貨預算總額。
   乙、轉帳程序:
  1.各主管部(局)於國外訂貨到達撥給建設單位後,應取得建設單位之價欵收據,於季度終了後十日內由主管部編製“國外到貨分配表”一式四份,並附建設單位之收據(收據須經主管部門簽證)送本部,作爲核減原列主管部(局)國外訂貨撥欵限額及增撥各建設單位撥欵限額之變更計劃。第四季度之“國外到貨分配表”應提前編造,最遲不得超過十二月十日,以免影響决算。
  2.本部接到“國外到貨分配表”及建設單位收據後,以二份留存,二份隨同建設單位收據,轉交通銀行;交通銀行總管理處憑國外到貨分配表”在各該主管部(局)國外訂貨撥欵戶內冲出,轉作對下級行基本建設撥欵,並以限額通知隨同收據下達各經辦行作爲建設單位之基本建設撥欵。
  3.交通銀行總管理處對上項國外訂貨之付欵,除應編入撥欵月報外,並應按月編製國外訂貨撥欵月報二份報本部。
  4.年度終了後,未分配至各建設單位之國外到貨,各主管部(局)應編入當年度决算內並加以說明。
  上述各項規定自文到之日起實行,本規定實施前,各主管部(局)及所屬建設單位一九五三年向交通銀行已領之國外訂貨借欵,應由領到借欵單位(部、局、建設單位)與借出欵項之交通銀行核對淸楚,製成報表雙方會簽,分別呈轉主管部及交通銀行總管理處,兩方彙總核對相符後,全部由交通銀行總管理處轉入各主管部(局)國外訂貨撥欵戶內並冲銷原借欵戶,其中已分配給建設單位使用。且已轉帳者不再冲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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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建財務文件彙編3

《經建財務文件彙編3》

經建財務文件彙編3详细介绍了重庆市人民经济建设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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