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級管理的企業其公股公產應由縣自行清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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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經建財務文件彙編3》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02663
颗粒名称: 縣級管理的企業其公股公產應由縣自行清理
分类号: F237.19
页数: 1
页码: 195
摘要: 縣級管理的企業其公股公產應由縣自行清理。
关键词: 财务管理 公私合营企业

内容

中財部一九五三年三月十九日(52)財建陳字第五四號函
  據交通銀行總管理處(53)交總合字第一一四二號函陳,目前縣級管理的企業,其公股公產淸理工作的進行步驟頗不一致,某些地區仍將縣級企業移交交行接管,關於縣級企業的淸理問題,前奉中央財政經濟委員會(52)財經私字第三二號指示:“關於縣級管理的企業,其公股公產的淸理,交行所屬機構兼顧困難,可由縣自行淸理,受省淸委會的領導,以便掌握全面情况,其屬省級委託縣級管理的企業,仍會同交行淸理”。希轉知所屬根據地區具體情况,酌定辦法,迅速進行淸理。

知识出处

經建財務文件彙編3

《經建財務文件彙編3》

經建財務文件彙編3详细介绍了重庆市人民经济建设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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