闗於各國營文教企業單位在一九五二年前所獲利潤如確已轉為政府投資可不交納所得税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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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經建財務文件彙編3》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02656
颗粒名称: 闗於各國營文教企業單位在一九五二年前所獲利潤如確已轉為政府投資可不交納所得税的通知
分类号: F237.19
页数: 1
页码: 192
摘要: 闗於各國營文教企業單位在一九五二年前所獲利潤如確已轉為政府投資可不交納所得税的通知。
关键词: 财务管理 国营企业 文教企业

内容

中財部一九五三年三月七日(53)財税吳字第三三號
  接政務院文化敎育委員會財務企業處(53)計企字第三一號函略稱:“關於報社、出版社、書店、印刷廠等國營文敎企業單位,在一九五二年度以前所獲得利潤未提繳國庫,轉列爲政府投資,請免繳所得稅,幷通知各級稅務機關”等語。根據政務院財政經濟委員會(53)財經計財字第一三八號聯合指示中第四項:“各企業單位如在過去及一九五二年內獲有利潤,可暫不提繳國庫,由原單位保留,週當地運用在擴充設備和發展生產方面,但應一律報吿各該主管部門轉報同級財政部門,以便列轉爲政府投資。一九五三年起,各企業單位所獲利潤一律上繳一之規定,各國營文敎企業單位在一九五二年度以前所獲利潤如確已轉爲政府投資者,可不交納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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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建財務文件彙編3

《經建財務文件彙編3》

經建財務文件彙編3详细介绍了重庆市人民经济建设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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