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營企業統一登記會計簿籍填製會計憑證辦法第十二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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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經建財務文件彙編3》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02421
颗粒名称: 國營企業統一登記會計簿籍填製會計憑證辦法第十二條
分类号: F237.19
页数: 1
页码: 50
摘要: 國營企業統一登記會計簿籍填製會計憑證辦法第十二條。
关键词: 财务管理 国营企业 统一登记

内容

主辦會計部門對於爲數過多不便逐一據以塡製記帳憑單的各種原始憑證,得根據具體情况先將其製成原始憑證彙總表,然後再根據彙總表製成記帳憑單,以簡化記帳程序。國營企業所應塡製的原始憑證彙總表,除統一會計制度規定者外,由主管企業機構或企業規定之。

知识出处

經建財務文件彙編3

《經建財務文件彙編3》

經建財務文件彙編3详细介绍了重庆市人民经济建设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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