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營企業統一登記會計簿籍填製會計憑證辦法第十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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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經建財務文件彙編3》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02419
颗粒名称: 國營企業統一登記會計簿籍填製會計憑證辦法第十條
分类号: F237.19
页数: 1
页码: 50
摘要: 國營企業統一登記會計簿籍填製會計憑證辦法第十條。
关键词: 财务管理 国营企业 统一登记

内容

國營企業的各部門,對於自製的和外來的一切原始憑證,均須依照統一會計制度規定的程序和期限或會計主管人員補充規定的程序和期限送交主辦會計部門記帳。

知识出处

經建財務文件彙編3

《經建財務文件彙編3》

經建財務文件彙編3详细介绍了重庆市人民经济建设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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