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營企業統一登記會計簿籍填製會計憑證辦法第八條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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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經建財務文件彙編3》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02417
颗粒名称: 國營企業統一登記會計簿籍填製會計憑證辦法第八條
分类号: F237.19
页数: 1
页码: 50
摘要: 國營企業統一登記會計簿籍填製會計憑證辦法第八條。
关键词: 财务管理 国营企业 统一登记

内容

合法之原始憑證必須具備如下各項內容:
   一、憑證的名稱,如發票、收據、收料單、領料單等;
   二、塡製憑證的企業、機關單位或個人的名稱及地址;
   三、接受憑證的企業單位的名稱;
   四、塡製憑證的日期;
   五、會計事項的內容或發生的根據;
   六、數量、單價及總價;
   七、負責的人簽字,或企業、機關的戳記。

知识出处

經建財務文件彙編3

《經建財務文件彙編3》

經建財務文件彙編3详细介绍了重庆市人民经济建设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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