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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國營企業年度清查財產暫行辦法第三十八條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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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經建財務文件彙編3》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02400
颗粒名称:
國營企業年度清查財產暫行辦法第三十八條
分类号:
F237.19
页数:
1
页码:
49
摘要:
國營企業年度清查財產暫行辦法第三十八條。
关键词:
财务管理
国营企业
财产清查
内容
原材料、產成品、在產品、商品、現金、有價證劵等財產的盤虧數,應記入各該財產帳戶的貸方;其應記入借方者,在有負實人償還時,應爲負責人的帳戶,在由企業負担時,應爲費用或損益帳戶。
各該財產的盤盈數應記入各該財產帳戶的借方;其應記入貸方者,應根據具體情况,記入費用帳戶或記入損益帳戶。
固定資產的盤存數,應記入政府資金的貸方;盤虧數經批准由企業負担者,應記入政府資金帳戶的借方。
知识出处
《經建財務文件彙編3》
經建財務文件彙編3详细介绍了重庆市人民经济建设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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