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图书馆
重庆图书馆
机构用户
重庆图书馆(机构用户)
登录
注销
首页
知识图谱
颗粒列表
全部
基础数据
精细化标引
析出资源
图表颗粒
知识抽取
人物
New
机构
事件
地理名称
专题
作品
实物
知识片段
资源阅读
近现代图书
其他
资源统计
加工标准
相关文档
首页
知识信息
國營企業年度清查財產暫行辦法第三十四條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經建財務文件彙編3》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02396
颗粒名称:
國營企業年度清查財產暫行辦法第三十四條
分类号:
F237.19
页数:
1
页码:
49
摘要:
國營企業年度清查財產暫行辦法第三十四條。
关键词:
财务管理
国营企业
财产清查
内容
企業首長對於漏記的正當耗損數和由於技術推算不符而發生的短缺數,如黃砂、石灰等成堆原材料,有權予以核銷,並報請主管企業機構備案。
在整理盤存資料時,如發見種類、名稱相同的商品、原材料等在同一時期淸查,並由同一負責人管理而發生盤盈、盤虧差異者,其多餘與短缺,得相互冲銷之。
知识出处
《經建財務文件彙編3》
經建財務文件彙編3详细介绍了重庆市人民经济建设发展。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