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營企業年度清查財產暫行辦法第三十二條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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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經建財務文件彙編3》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02394
颗粒名称: 國營企業年度清查財產暫行辦法第三十二條
分类号: F237.19
页数: 2
页码: 48-49
摘要: 國營企業年度清查財產暫行辦法第三十二條。
关键词: 财务管理 国营企业 财产清查

内容

淸查委員會硏究、處理淸查財產所發現的一切差異時,應以各種盤存帳存對比表、點查報吿表、調節報吿表及應收應付欵項淸查報吿表爲根據。淸查財產發現差異時,有關工作人員均應向淸查委員會提出書面說明,以供硏究、處理的參考。

知识出处

經建財務文件彙編3

《經建財務文件彙編3》

經建財務文件彙編3详细介绍了重庆市人民经济建设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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