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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國營企業年度清查財產暫行辦法第三十二條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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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經建財務文件彙編3》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02394
颗粒名称:
國營企業年度清查財產暫行辦法第三十二條
分类号:
F237.19
页数:
2
页码:
48-49
摘要:
國營企業年度清查財產暫行辦法第三十二條。
关键词:
财务管理
国营企业
财产清查
内容
淸查委員會硏究、處理淸查財產所發現的一切差異時,應以各種盤存帳存對比表、點查報吿表、調節報吿表及應收應付欵項淸查報吿表爲根據。淸查財產發現差異時,有關工作人員均應向淸查委員會提出書面說明,以供硏究、處理的參考。
知识出处
《經建財務文件彙編3》
經建財務文件彙編3详细介绍了重庆市人民经济建设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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