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營企業年度清查財產暫行辦法第二十七條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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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經建財務文件彙編3》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02389
颗粒名称: 國營企業年度清查財產暫行辦法第二十七條
分类号: F237.19
页数: 1
页码: 48
摘要: 國營企業年度清查財產暫行辦法第二十七條。
关键词: 财务管理 国营企业 财产清查

内容

淸查應收應付欵項的結果,應由淸查小組塡製應收、應付欵項淸查報吿表,其格式由企業或主管企業機構訂定之。
   清查報吿表的內容,主要應包括如下各項:
   一、總分類帳科目;
   二、總分類帳帳戶所列餘額;
   三、應收欵項中之檢查同意數額,與檢查未同意數額;
   四、應付欵項中之檢查同意數額,與檢查未同意數額;
   五、應收欵項中檢查未同意數額的分析,如爭執中的欠欵、無收回希望的欠欵等;
   六、應付欵項中檢查未同意數額的分析,如不必償付的借欵或應結轉損益科目之預收收益等。

知识出处

經建財務文件彙編3

《經建財務文件彙編3》

經建財務文件彙編3详细介绍了重庆市人民经济建设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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