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營企業年度清查財產暫行辦法第十四條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經建財務文件彙編3》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02376
颗粒名称: 國營企業年度清查財產暫行辦法第十四條
分类号: F237.19
页数: 1
页码: 46
摘要: 國營企業年度清查財產暫行辦法第十四條。
关键词: 财务管理 国营企业 财产清查

内容

盤查原材料、產成品、商品等財產時,應注意發現其廢棄、損壤部分,並應另行編製盤存單記錄之。損壤的性質與程度及廢棄或損壤發生的原因,均應於盤存單內註明。

知识出处

經建財務文件彙編3

《經建財務文件彙編3》

經建財務文件彙編3详细介绍了重庆市人民经济建设发展。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