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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國營企業年度清查財產暫行辦法第十三條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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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經建財務文件彙編3》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02375
颗粒名称:
國營企業年度清查財產暫行辦法第十三條
分类号:
F237.19
页数:
1
页码:
46
摘要:
國營企業年度清查財產暫行辦法第十三條。
关键词:
财务管理
国营企业
财产清查
内容
盤查各類固定資產時,應注意其磨損程度,並於財產盤存單內以百分比註明之。
對於未使用及不需用的固定資產,應單獨塡製盤存單,並註明其實有或缺少的附屬零件。
對於未經列帳的固定資產,亦應另行塡製盤存單,並詳細註明其名稱及編號、構造技術方面的主要時徵、建造或取得年代、磨損程度及未經列帳的原因等。
知识出处
《經建財務文件彙編3》
經建財務文件彙編3详细介绍了重庆市人民经济建设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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