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營企業年度清查財產暫行辦法第十三條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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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經建財務文件彙編3》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02375
颗粒名称: 國營企業年度清查財產暫行辦法第十三條
分类号: F237.19
页数: 1
页码: 46
摘要: 國營企業年度清查財產暫行辦法第十三條。
关键词: 财务管理 国营企业 财产清查

内容

盤查各類固定資產時,應注意其磨損程度,並於財產盤存單內以百分比註明之。
   對於未使用及不需用的固定資產,應單獨塡製盤存單,並註明其實有或缺少的附屬零件。
  對於未經列帳的固定資產,亦應另行塡製盤存單,並詳細註明其名稱及編號、構造技術方面的主要時徵、建造或取得年代、磨損程度及未經列帳的原因等。

知识出处

經建財務文件彙編3

《經建財務文件彙編3》

經建財務文件彙編3详细介绍了重庆市人民经济建设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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