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營企業年度清查財產暫行辦法第七條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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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經建財務文件彙編3》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02369
颗粒名称: 國營企業年度清查財產暫行辦法第七條
分类号: F237.19
页数: 1
页码: 46
摘要: 國營企業年度清查財產暫行辦法第七條。
关键词: 财务管理 国营企业 财产清查

内容

國營企業對於固定資產、原材料、產成品、在產品、商品、未完工程等財產的年度淸查,均須根據其年度終了時的情况於下年度一月一日辦理之。
   提前淸查的財產,其結果必須根據淸查後所發生的動態予以調整,以確定該項財產年度終了時所存在的情况。

知识出处

經建財務文件彙編3

《經建財務文件彙編3》

經建財務文件彙編3详细介绍了重庆市人民经济建设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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