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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國營企業年度清查財產暫行辦法第七條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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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經建財務文件彙編3》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02369
颗粒名称:
國營企業年度清查財產暫行辦法第七條
分类号:
F237.19
页数:
1
页码:
46
摘要:
國營企業年度清查財產暫行辦法第七條。
关键词:
财务管理
国营企业
财产清查
内容
國營企業對於固定資產、原材料、產成品、在產品、商品、未完工程等財產的年度淸查,均須根據其年度終了時的情况於下年度一月一日辦理之。
提前淸查的財產,其結果必須根據淸查後所發生的動態予以調整,以確定該項財產年度終了時所存在的情况。
知识出处
《經建財務文件彙編3》
經建財務文件彙編3详细介绍了重庆市人民经济建设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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