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區地方國營企業編送一九五二年度决算報告補充辦法第十七條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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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經建財務文件彙編3》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02347
颗粒名称: 西南區地方國營企業編送一九五二年度决算報告補充辦法第十七條
分类号: F237.19
页数: 2
页码: 40-41
摘要: 西南區地方國營企業編送一九五二年度决算報告補充辦法第十七條。
关键词: 财务管理 国营企业 企业决算

内容

决算報吿編製前,應將所有債權債務加以淸理:
  1.預收,預付,應收未收,應付未付等有關權責發生事項,予以適當處理,幷與債權人債務人核對淸楚後列入决算。
  2.暫收暫付欵項,其性質已確定者,應列入適當科目,應收回者必須催收。
  3.不能收回之債權,其經法院判决不予追索者,及本企業確定已無法追債者,事前應查明原因追究責任,提出處理意見,報經主管廳局核定後,列作“損益——壤帳損失”科目。
  4.“定額信用借欵”應按情况分別改列“其他借欵”或“逾期未還借欵”。

知识出处

經建財務文件彙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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