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營企業財務收支計劃編審辦法第十四條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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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經建財務文件彙編3》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02275
颗粒名称: 國營企業財務收支計劃編審辦法第十四條
分类号: F237.19
页数: 1
页码: 8
摘要: 國營企業財務收支計劃編審辦法第十四條。
关键词: 财务管理 国营企业 财务收支

内容

財務收支計劃經核定後,如因國民經濟計劃變更,統一調撥價格調整,或其他原因有變更原計劃必要時,應由原編製機關擬具修正計劃,按原編送程序報請審查核定。

知识出处

經建財務文件彙編3

《經建財務文件彙編3》

經建財務文件彙編3详细介绍了重庆市人民经济建设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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