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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國營企業財務收支計劃編審辦法第十四條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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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經建財務文件彙編3》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02275
颗粒名称:
國營企業財務收支計劃編審辦法第十四條
分类号:
F237.19
页数:
1
页码:
8
摘要:
國營企業財務收支計劃編審辦法第十四條。
关键词:
财务管理
国营企业
财务收支
内容
財務收支計劃經核定後,如因國民經濟計劃變更,統一調撥價格調整,或其他原因有變更原計劃必要時,應由原編製機關擬具修正計劃,按原編送程序報請審查核定。
知识出处
《經建財務文件彙編3》
經建財務文件彙編3详细介绍了重庆市人民经济建设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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