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經建財務文件彙編》 图书 |
唯一号: | 230020020230002217 |
颗粒名称: | 第十三條 |
分类号: | F123.3 |
页数: | 1 |
页码: | 17 |
摘要: | 中央及各大行政區由財委物資分配機關,及核資委員會,各企業主管部、局與物資管理局等部門,組織臨時的物資調節委員會(或加强現有的物資調配委員會)並由物資分配機關兼任辦公機關,有計劃有組織、有領導的在各部之間,進行必需的物資調節工作。各級企業與臨時物資調配委員會,均需抽調專門人員,組織呆滯材料的鑑定工作。 |
关键词: | 国民经济 经济计划 |
“经建财务文件汇编”是指收集整理一定时期内中国经济建设领域的财务文件,进行编辑汇总出版的一本专业性图书。这类汇编一般包括各级政府相关部门、企业单位的决算报表、财务报告,以及财政年度预算等信息。这些文件汇编的出版,有助于了解相关单位的财务状况,财政支出情况,以及整个经济建设领域的发展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