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條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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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經建財務文件彙編》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01933
颗粒名称: 第四十七條
分类号: F123.3
页数: 1
页码: 59
摘要: 第四十七條本辦法第十四、十六、二十六、三十、四十各條所稱的統一會計制度,應由各主管企業部門擬訂,經中央人民政府財政部審定後施行。大行政區(中央直屬自治區)各主管企業部門擬訂的統一會計制度,應送同級財政部核轉中央人民政府財政部審定。
关键词: 国民经济 经济计划

内容

第四十七條本辦法第十四、十六、二十六、三十、四十各條所稱的統一會計制度,應由各主管企業部門擬訂,經中央人民政府財政部審定後施行。大行政區(中央直屬自治區)各主管企業部門擬訂的統一會計制度,應送同級財政部核轉中央人民政府財政部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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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建財務文件彙編

《經建財務文件彙編》

“经建财务文件汇编”是指收集整理一定时期内中国经济建设领域的财务文件,进行编辑汇总出版的一本专业性图书。这类汇编一般包括各级政府相关部门、企业单位的决算报表、财务报告,以及财政年度预算等信息。这些文件汇编的出版,有助于了解相关单位的财务状况,财政支出情况,以及整个经济建设领域的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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