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條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經建財務文件彙編》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01857
颗粒名称: 第四十條
分类号: F123.3
页数: 1
页码: 47
摘要: 第四十條主管企業機構於年度終了時,應將“所屬上繳固定資產變價收入”科目之餘額(屬於淸理變價收入部分)轉入“繳國庫固定資產變價收入”科目或“繳上級固定資產變價收入”科目。
关键词: 国民经济 经济计划

内容

第四十條主管企業機構於年度終了時,應將“所屬上繳固定資產變價收入”科目之餘額(屬於淸理變價收入部分)轉入“繳國庫固定資產變價收入”科目或“繳上級固定資產變價收入”科目,其分錄如下:
   借所屬上繳固定資產變價收入
   貸繳國庫固定資產變價收入(或)
   繳上級固定資產變價收入

知识出处

經建財務文件彙編

《經建財務文件彙編》

“经建财务文件汇编”是指收集整理一定时期内中国经济建设领域的财务文件,进行编辑汇总出版的一本专业性图书。这类汇编一般包括各级政府相关部门、企业单位的决算报表、财务报告,以及财政年度预算等信息。这些文件汇编的出版,有助于了解相关单位的财务状况,财政支出情况,以及整个经济建设领域的发展趋势。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