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固定資產淸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經建財務文件彙編》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01844
颗粒名称: 第四章 固定資產淸理
分类号: F406.7
页数: 3
页码: 46-48
摘要: 基層企業將因使用期滿而廢棄之固定資產淸理變價時,應先將固定資產之原價及累積基本折舊準備轉入“固定資產淸理”科目。
关键词: 企业财务 国营企业

内容

第三十三條基層企業將因使用期滿而廢棄之固定資產淸理變價時,應先將固定資產之原價及累積基本折舊準備轉入“固定資產淸理”科目,其分錄如下:
   借固定資產淸理
   貸××固定資產
   借××基本折舊準備
   貸固定資產淸理
   第三十四條基層企業支付固定資產淸理變價所需之費用時,應為分録如下:
   借固定資產淸理
   貸銀行存款收到固定資產淸理變價所得時,應爲分錄如下:
   借銀行存款(或輔助材料等科目)
   貸固定資產淸理
  第三十五條基層企業將固定資產淸理變價收入(淸理變價所得扣除淸理費用)解繳國庫時,應爲分錄如下:
   借繳國庫固定資產變價收入
   貸銀行存款
   將固定資產淸理變價收入解繳上級時,應爲分錄如下:
   借繳上級固定資產變價收入
   貸銀行存款
   將固定資產淸理變價收入抵充零星基本建設資金時,應爲分錄如下…
   借繳國庫固定資產變價收入(或)
   繳上級固定資產變價收入
   貸銀行存款(或輔助材料等科目)
   借基本建設基金其他銀行存款(或基本建設材料等科目)
   貸撥入零星基本建設資金
  第三十六條基層企業於年度終了時,應將“繳國庫固定資產變價收入”科目或“繳上級固定資產變價收入”科目之餘額(屬於淸理變價收入部分)轉入“政府資金”科目,其分錄如下:
   借政府資金
   貸繳國庫固定資產變價收入(或)
   繳上級固定資產變價收入
  第三十七條基層企業固定資產淸理變價收入超過固定資產賬面價値(原價減累積基本折舊準備)發生變價盈餘時,應爲分錄如下:
   借固定資產淸理
   貸政府資金
   固定資產淸理變價收入低於固定資產賬面價値發生變價損失時,應爲分錄如下:
   借政府資金
   貸固定資產淸理
  第三十八條主管企業機構收到所屬上繳之固定資產淸理變價收入存入銀行時,應爲分錄如下:
   借銀行存款
   貸所屬上繳固定資產變價收入
  第三十九條主管企業機構將所屬上繳之固定資產淸理變價收入解繳國庫時,應爲分錄如下:
   借繳國庫固定資產變價收入
   貸銀行存款
   將所屬上繳之固定資產淸理變價收入解繳上級時,應爲分錄如下:
   借繳上級固定資產變價收入
   貸銀行存款
  在所屬將應繳國庫之固定資產淸理變價收入抵充零星基本建設資金時,應爲分錄如下:
   借撥出零星基本建設資金
   貸撥入零星基本建設資金
  在所屬將應繳上級之固定資產淸理變價收入抵充零星基本建設資金時,應爲分錄如下:
   借繳國庫固定資產變價收入(或)
   繳上級固定資產變價收入
   貸所屬上級固定資產變價收入
   借撥出零星基本建設資金
   貸撥入零星基本建設資金
  第四十條主管企業機構於年度終了時,應將“所屬上繳固定資產變價收入”科目之餘額(屬於淸理變價收入部分)轉入“繳國庫固定資產變價收入”科目或“繳上級固定資產變價收入”科目,其分錄如下:
   借所屬上繳固定資產變價收入
   貸繳國庫固定資產變價收入(或)
   繳上級固定資產變價收入
  第四十一條主管企業部門收到所屬上繳之固定資產淸理變價收入存入銀行時,應爲分錄如下:
   借銀行存款
   貸所屬上繳固定資產變價收入
   將所屬上繳之固定資產淸理變價收入解繳國庫時,應爲分錄如下:
   借繳國庫固定資產變價收入
   貸銀行存款
  在所屬將應繳國庫之固定資產淸理變價收入抵充零星基本建設資金時,應爲分錄如下:
   借撥出零星基本建設資金
   貸撥入零星基本建設資金
  在所屬將應繳上級之固定資產淸理變價收入抵充零星基本建設資金時,應爲分錄如下:
   借繳國庫固定資產變價收入
   貸所屬上繳固定資產變價收入
   借撥出零星基本建設基金
   貸撥入零星基本建設資金
  第四十一條主管企業部門於年度終了時,應將“所屬上繳固定資產變價收入”科目之餘額(屬於淸理變價收入部分)轉入“繳國庫固定資產變價收入”科目,其分錄如下:
   借所屬上繳固定資產變價收入
   貸繳國庫固定資產變價收入
  第四十三條主管企業機構及主管企業部門在編製月份或季度决算報吿時,應先將所屬本月或本季內之固定資產淸理變價盈餘或損失,同時在“所屬投資”科目及“政府資金”科目內銷除之,其分錄如下:
   甲、淸理變價盈餘:
   借所屬投資
   貸政府資金
   乙、淸理變價損失:
   借政府資金
   貸所屬投資
  主管企業機構及主管企業部門在編製年度决算報吿時,應先將所屬本年內繳國庫或上級的固定資產淸理變價收入,同時在“所屬投資”科目及“政府資金”科目内銷除之,其分錄如下:
   借政府資金
   貸所屬投資

知识出处

經建財務文件彙編

《經建財務文件彙編》

“经建财务文件汇编”是指收集整理一定时期内中国经济建设领域的财务文件,进行编辑汇总出版的一本专业性图书。这类汇编一般包括各级政府相关部门、企业单位的决算报表、财务报告,以及财政年度预算等信息。这些文件汇编的出版,有助于了解相关单位的财务状况,财政支出情况,以及整个经济建设领域的发展趋势。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