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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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經建財務文件彙編》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01805
颗粒名称: 第一章 總則
分类号: F406.7
页数: 2
页码: 41-42
摘要: 第一條本辦法根據一九五二年度國營企業提繳折舊基金辦法制定之。第二條關於國營企業提繳折舊基金、攤銷款及淸理固定資產(包括非常損失)的會計處理,悉依本辦法之規定。
关键词: 企业财务 国营企业

内容

第一條本辦法根據一九五二年度國營企業提繳折舊基金辦法制定之。
  第二條關於國營企業提繳折舊基金、攤銷款及淸理固定資產(包括非常損失)的會計處理,悉依本辦法之規定。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範圍規定如下:
  一、中央與大行政區(中央直屬自治區)所屬國營企業,包括工礦、交通、農林、漁牧、水利、銀行、貿易及其他獨立計算盈虧的企業(以下簡稱基層企業);
   二、基層企業的主管機構,包括總分專業管理局,總分公司等(以下簡稱主管企業機構);
  三、中央與大行政區(中央直屬自治區)主管國營企業的部、會、行、署、局、處等(以下簡稱主管企業部門)。
  第四條國營企業(包括基層企業、主管企業機構、主管企業部門,下同)爲處理提繳折舊基金、攤銷款及淸理固定資產等會計事項,應設置如下會計科目:
   一、基本折舊基金及攤銷款;
   二、××基本折舊準備;
   三、繳國庫基本折舊基金及攤銷款;
   四、繳上級基本折舊基金及攤銷款;
   五、產權未定資產基本折舊基金及其他存款;
   六、所屬上繳基本折舊基金及攤銷款;
   七、大修理基金;
   八、大修理基金存款;
   九、上級代管大修理基金;
   十、撥入大修理基金;
   十一、代管所屬大修理基金;
   十二、撥出大修理基金;
   十三、固定資產淸理;
   十四、繳國庫固定資產變價收入;
   十五、繳上級固定資產變價收入;
   十六、所屬上繳固定資產變價收入;
   十七、非常損失。
   編製如下會計報表:
   一、繳國庫(上級)基本折舊基金及攤銷款明細表;
   二、繳國庫(上級)固定資產變價收入明細表。
  第六條本辦法對於國營企業提繳折舊基金、攤銷款及淸理固定資產所規定的會計處理程序,均適用於如下各種不同的情况:
   一、以基層企業爲繳納單位者;
   二、以主管企業機構爲彙總繳納單位者:
   三、以主管企業部門爲彙總繳納單位者。
  第七條國營企業固定資產已滿使用年限仍堪使用者,在繼續使用期間,仍應按原折舊率計算提取基本折舊基金及大修理折舊基金;其分錄槪與使用期未滿者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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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建財務文件彙編

《經建財務文件彙編》

“经建财务文件汇编”是指收集整理一定时期内中国经济建设领域的财务文件,进行编辑汇总出版的一本专业性图书。这类汇编一般包括各级政府相关部门、企业单位的决算报表、财务报告,以及财政年度预算等信息。这些文件汇编的出版,有助于了解相关单位的财务状况,财政支出情况,以及整个经济建设领域的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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