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經建財務文件彙編》 图书 |
唯一号: | 230020020230001760 |
颗粒名称: | 第二十條 |
分类号: | F123.3 |
页数: | 1 |
页码: | 35 |
摘要: | 第二十條國營及公營企業年度財務收支計劃核准後,因業務計劃變更,價格調整或其他原因,原計劃有變更必要而不增加預算撥款或減少預算繳款時,得擬具修正計劃,層報主管企業部門,商得同級財政機關同意後執行,並由財政機關報各該級財政經濟委員會備查。其必須需增加撥款或減少繳款時,應擬具追加或追減計劃草案;按照原計劃審核程序,報中央財政部核轉中財委核定。但大區所屬國營企業,省市所屬公營企業,得經各該級財政經濟委員會核准,先予執行補辦追認手續。 |
关键词: | 国民经济 经济计划 |
“经建财务文件汇编”是指收集整理一定时期内中国经济建设领域的财务文件,进行编辑汇总出版的一本专业性图书。这类汇编一般包括各级政府相关部门、企业单位的决算报表、财务报告,以及财政年度预算等信息。这些文件汇编的出版,有助于了解相关单位的财务状况,财政支出情况,以及整个经济建设领域的发展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