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經建財務文件彙編》 图书 |
唯一号: | 230020020230001724 |
颗粒名称: | 第四條 |
分类号: | F123.3 |
页数: | 1 |
页码: | 25 |
摘要: | 第四條編製工業企業生產計劃表格的規定: 一、國營工業企業一律按照中央各主管工業部頒發的工業企業生產計劃表格編製之。 凡中央各主管工業部直轄及委託大區或省(區)市代管的公私合營工業企業;大區工業部直轄及委託省(區)市代管的公私合營工業企業;其公股比重滿百分之三十者,均應視同國營工業企業,按照中央各主管工業部頒發的工業企業生產計劃表格編製之。 二、地方公營及公私合營工業企業分爲左列三類: (1)甲類工業企業:按照中央各主管工業部頒發的工業企業生產計劃表格編製之(表格及編製說明由西南工業部各專業管理局直接轉發)。 (2)乙類工業企業:按照西南財政經濟委員會(以下簡稱西南財委)頒發的乙𩔖地方工業企業生產計劃表格編製之。 (3)丙類工業企業:按照政務院財政經濟委員會(以下簡稱中財委)頒發的私營工業生產計劃表格編製之。 甲乙兩類工業企業單位另由西南財委分別指定之,其未經指定之工業企業單位卽屬於丙類工業企業。 三、合作社營工業企業按照中財委頒發的私營工業生產計劃表格,由各省(區)市各級合作事業管理機構逐級彙總編製之。 四、私營工業企業按照中財委頒發的私營工業生產計劃表格由各省(區)市工業廳(重慶市由工商局)編製之。 本區各級軍事系統領導的非軍工生產的工業企業,除經大區財委或省財委指定者外,一九五二年度暫不編製計劃;夲區各級非工業系統領導的工業企業,由大區財委或省(區市財委視其具體情况,指定其編製甲類、乙類或丙類工業企業生產計劃表格,其規模基小者,一九五二年度可暫不編製生產計劃。 |
关键词: | 国民经济 经济计划 |
“经建财务文件汇编”是指收集整理一定时期内中国经济建设领域的财务文件,进行编辑汇总出版的一本专业性图书。这类汇编一般包括各级政府相关部门、企业单位的决算报表、财务报告,以及财政年度预算等信息。这些文件汇编的出版,有助于了解相关单位的财务状况,财政支出情况,以及整个经济建设领域的发展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