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區一九五二年基本建設工作暫行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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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經建財務文件彙編》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01705
颗粒名称: 西南區一九五二年基本建設工作暫行辦法
分类号: F123.3
页数: 6
页码: 18-22
摘要: 大行政區以下政府所屬之各種事業凡增加固定資產或擴大再生產者的新建改建恢復工程及與之連帶的工作爲地方事業基本建設,其範圍包括工礦、交通、農林、水利、財政、貿易、文化、敎育、衞生、城市建設及各級政府機關等部門所屬單位的事業建設、住宅建設、文敎建設、科學試驗硏究建設、衞生建設及公共事業建設事業等類。
关键词: 国民经济 经济计划

内容

西南財政經濟委員會財經計工(五二)字第四〇〇號命令頒發
  第一條本辦法遵照政務院財政經濟委員會(以下簡稱中財委)頒發之“基本建設工作暫行辦法”並結合本區具體情况訂定之(凡中財委頒發之辦法中已規定者本辦法卽不另作規定)。
  第二條大行政區以下政府所屬之各種事業凡增加固定資產或擴大再生產者的新建改建恢復工程及與之連帶的工作爲地方事業基本建設,其範圍包括工礦、交通、農林、水利、財政、貿易、文化、敎育、衞生、城市建設及各級政府機關等部門所屬單位的事業建設、住宅建設、文敎建設、科學試驗硏究建設、衞生建設及公共事業建設事業等類。
  第三條爲便於各級主管機關對建設單位在計劃、設計、施工等工作上管理掌握有所區別起見,遵照中財委規定基本建設限額之精神,並結合夲區具體情况,由西南財政經濟委員會(以下簡稱西南財委)規定西南區地方事業基本建設限額(限額表附後),凡建設單位整個建設規模所需全部總投資數超過或等於規定限額者,爲“限額以上”的建設單位;其小於規定限額者,爲“限額以下”的建設單位。
  第四條凡全部投資在西南財委規定限額以上之建設單位,其初步設計內容,一律應遵照中財委及中央主管部之規定辦理,在西南財委規定限額以下者,可由大行政區主管部參照中央規定酌情加以簡化,通知施行,並報西南財委備案。
   第五條設計文件之審核及批准程序如下:附註:一、表中所列大行政區主管部提出或批准者,係指大行政區消屬之建設單位。
  二、凡全部投資在人民幣五億元以下之改建或恢復性質建設單位,其初步設計原則上可以不做,如大行政區主管部及省(區)市財委認爲需要,可自行規定。
  第六條基本建設計劃,依照建設單位的隸屬關係,分按大行政區與省(區)市兩個系統編製、綜合及批准之,基本建設計劃草案的編製,按下列程序辦理:
  一、各建設單位根據上級頒發的控制數字及指示,編製年度計劃草案報送上級審核(計劃草案的呈送及程序見附圖);大行政區主管部直屬建設單位,其計劃草案應按各該主管部管理系統報送上級審核,同時應以計劃草案一份報送所在地省(區)市財委;省(區)市所屬建設單位,其計劃草案應按省(區)市管理系統報送上級審核;非工業部門所屬之工業建設單位,其計劃草案編製份數,應比照上項規定加造一份,按各管理系統報送上級審核,經各該主管部門審核後,附具審核意見書屬大行政區者送大行政區工業部,屬省(區)市者送省(區)市工業廳、局。
  二、省(區)市主管廳、局審查、綜合所屬建設單位計劃草案,編成廳、局計劃草案(省(區)市非工業部門所屬之工業建設單位,由工業廳局綜合列入該廳、局計劃草案以內),連同各建設單位的計劃草案及審核意見書報送省(區)市財委。省(區)市財委審查、綜合各主管廳、局計劃草案,及該省(區)之大行政區直屬建設單位計劃草案,編成省(區)市的綜合計劃草案,連同廳、局計劃草案分別附具審核意見書及省(區)市直屬各工業建設單位計劃草案一份報送西南財委,同時並將非工業各廳、局計劃草案分別隨附審核意見書和所屬各建設單位計劃草案分送大行政區各主管部。
  三、大行政區各主管部屬管理局審查、綜合所屬建設單位的計劃草案,編成局的計劃草案,連同各建設單位的計劃草案及審核意見書報送各該主管部。
  大行政區各主管部按其管轄範圍審查、綜合大行政區系統及省(區)市系統的計劃草案,編成專業綜合計劃草案(大行政區非工業部門不綜合省(區)市系統的工業計劃草案,但應將大行政區非工業部門所屬之工業建設單位計劃綜合列入該部計劃草案以內)隨附部屬管理局計劃草案並分別附具審核意見書及大行政區直屬各建設單位計劃草案報送西南財委。
  四、西南財委審查、綜合大行政區主管部及省(區)市財委的綜合計劃草案,編成大行政區基本建設綜合計劃草案,報送中財委同時將各專業計劃草案分送中央各主管部。
  第七條各建設單位及其主管機關編製計劃時,應一律使用計劃表格,根據計劃表格的說明編製計劃,各級使用之計劃表格規定如下:
  一、大行政區主管部、省(區)市市財委及省(區)市主管廳、局一律使用中財委頒發的基本建設計劃表格。
  二、大行政區工業部直屬建設單位,一律使用中央各工業主管部頒發之企業基本建設計劃表格。大行政區非工業部門所屬工業建設單位及省(區)市所屬工業建設單位,一律使用西南財委頒發之“西南區地方工業基本建設計劃表格”。工業以外的其他事業基本建設單位使用之計劃表格,由大行政區各該主管部根據中央頒發之計劃表格的基本要求,在內容方面分別予以簡化規定施行。
  三、凡進行零星基本建設單位,均不必編製計劃,但須將建設項目,投資數額列具淸單報送上級審核,由各該主管機關分別列入綜合計劃以內。
  第八條基本建設財務計劃之編製與呈送程序及財務撥款,一律遵照中財委頒發之“一九五二年度企業財務收支計劃編審辦法”與“基本建設投資撥款及監督使用暫行辦法”的規定辦理。
  第九條各建設單位於全部工程完竣或吿一段落移交生產(或使用)部門開始使用時,應按下列程序進行正式驗收:
  一、大行政區系統建設單位,在西南財委規定限額以上者,應報大行政區主管部屬管理局及大行政區主管部,由大行政區主管部會同大行政區財政部進行驗收,驗收報吿由大行政區主管部報送西南財委備案;在西南財委規定限額以下者,應報大行政區主管部屬管理局及大行政區主管部,由管理局派員驗收,驗收報吿由管理局報大行政區主管部並轉西南財委備案。
  二、省(區)市系統建設單位,在西南財委規定限額以上者,應報省(區)市主管廳、局及省(區)市財委會同財政廳、局派員進行驗收,驗收報吿由省(區)市財委報送西南財委備案;在西南財委規定限額以下之建設單位,應報省(區)市主管關、局,由主管廳,局會同財政關、局派員驗收,驗收報吿由主管廳、局報送省(區)市財委備案。
  第十條本辦法如有未盡事項,得由大行政區主管部或省(區)市財委作補充規定,呈報西南財委核准後施行。
  第十一條本辦法施行後,西南財委前頒發之“一九五一年西南區地方工業基本建設工作程序暫行辦法”卽行廢止。
   附:各種事業基本建設限額表金額單位:人民幣億元 附註:1中財委與西南財委認爲重要的單位,雖投資在限額以下,亦得提出分別列爲中央與西南限額以上。
  2凡建設單位,其建設目的爲生產過去國內不曾生產過的產品,不論投資多少,均作爲限額以上。
  3土木建築及試驗硏究兩項的跟額,是指未按業規定限額的單位,各該單位如進行倉庫、辦公室、住宅及鐵路專用綫的土木建築,或進行試驗硏究的基本建設,均應照上項規定限額辦理。其已按業規定限額的單位,仍照該業的規定限額。基本建設計劃草案呈送份數及程序圖
   註:1.箭頭符號表示計劃草案呈送程序。
  2.圖中所示大行政區直屬建設單位計劃草案應送所在地省(區)市財委一份,重慶市除外。
  3.凡中央各主管部規定報送之計劃草案份數,本圖未予表示另由大行政區各主管部通知辦理。
  4.基本建設投資撥款及監督使用暫行辦法中所規定應送財政機關及專業銀行之基本建設工作計劃份數不包括在本圖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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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建财务文件汇编”是指收集整理一定时期内中国经济建设领域的财务文件,进行编辑汇总出版的一本专业性图书。这类汇编一般包括各级政府相关部门、企业单位的决算报表、财务报告,以及财政年度预算等信息。这些文件汇编的出版,有助于了解相关单位的财务状况,财政支出情况,以及整个经济建设领域的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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