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條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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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經建財務文件彙編》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01699
颗粒名称: 第三十二條
分类号: F123.3
页数: 1
页码: 15
摘要: 第三十二條計劃草案的編製照下列程序辦理。
关键词: 国民经济 经济计划

内容

第三十二條計劃草案的編製照下列程序辦理:
  (一)各建設單位根據上級頒發的控制數字及指示,編製年度計劃草案報送上級管理機關;季度計劃草案,根據批准的年度計劃結合實際情况編製,不另頒發控制數字。
  (二)中央各主管部直屬之建設單位,按各該中央主管部隸屬關係報送上級,同時應以計劃草案一份報送所在地大行政區財委。
  中央主管部所屬專業管理總局,審查綜合所屬單位的計劃草案,編成局的計劃草案,連同各單位的計劃草案及審核意見書報送中央主管部。局的計劃草案,應包括委託大行政區代管單位在內。
   中央主管部審查綜合所屬各局的計劃草案,編成部的計劃草案。
  (三)中央委託大行政區代管事業單位之計劃草案,由各建設單位按大行政區專業部的管理系統報送上級審查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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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建財務文件彙編

《經建財務文件彙編》

“经建财务文件汇编”是指收集整理一定时期内中国经济建设领域的财务文件,进行编辑汇总出版的一本专业性图书。这类汇编一般包括各级政府相关部门、企业单位的决算报表、财务报告,以及财政年度预算等信息。这些文件汇编的出版,有助于了解相关单位的财务状况,财政支出情况,以及整个经济建设领域的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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