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經建財務文件彙編》 图书 |
唯一号: | 230020020230001668 |
颗粒名称: | 第五條 |
分类号: | F123.3 |
页数: | 1 |
页码: | 10 |
摘要: | 第五條中央各主管部、事業管理總局、大行政區財政經濟委員會(以下簡稱大行政區財委)、大行政區專業部、及各該所屬管理局、各企業,凡有基本建設工作者,均應視工作之需要設立基本建設的專責機構,負責領導或進行基本建設的設計、施工、計劃等項工作,若上述基本建設的設計及施工是委託給設計公司及包工公司進行者,則基本建設機構的任務是對此項工作進行監督與檢查。 |
关键词: | 国民经济 经济计划 |
“经建财务文件汇编”是指收集整理一定时期内中国经济建设领域的财务文件,进行编辑汇总出版的一本专业性图书。这类汇编一般包括各级政府相关部门、企业单位的决算报表、财务报告,以及财政年度预算等信息。这些文件汇编的出版,有助于了解相关单位的财务状况,财政支出情况,以及整个经济建设领域的发展趋势。